請問以下法律問題:(1)如果我向某品牌大量批發,以低價購入他們的產品,例如一件市售價2500的東西,然後我和某品牌談妥,以1500大量批發購入,再「私自」以2300元的價錢到路邊擺攤販售,這樣是否會涉及任何違法的行為?【若不會違法,是否是因為我已因購買而取得物品所有權(包含處置權)?】(2)又,如果相同狀況,我把產品拿到網路上拍賣,是否會涉及任何違法問題?(3)若大量囤貨,是否會造成違法?是否會因為損及某品牌的利益而違法?(4)還�
請問販售商品的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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