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質問警察是否有勾當算公然侮辱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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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友自己在擺攤做生意,結果警察說有人檢舉而前來開罰單,罰單已經開了但那員警確態度很惡劣的對我男友說你要是繼續這樣我以後會天天來!
我男友想說把人家檢舉的地方改善一下這樣就可以了,但那名員警又來找麻煩!""我男友就質問他是否有與他人勾當或收賄?那名員警就說要告我男友毀謗及公然侮辱將我男友帶回警局!可是我男友並沒任何反抗且乖乖的回警局,但是員警卻將我男友上手銬,請問這樣算是執法過當嗎?""我很擔心我男友會被拘役...請各位好心人為我解答~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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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沒有違法,是正正當當做生意的!檢與的人是看我們生意好才故意一直找我們麻煩!
我們做生意並沒有礙到他人~隔壁附近也是有人做生意...就不見他們有事情!

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2-07-17
可能成立毀謗罪,但程序上可能會微罪不起訴
也可能像之前某案以"可受公評"不成罪

公然侮辱不清楚,因為侮辱是指對他人言詞上之刻意的不禮貌
所以要看有無這種情形

手銬部分可能為過當,但因有言詞侮辱這點還有再議空間

==========================分隔,以下無關原PO=====================
給在這裡回應的眾法版"高人"

"我男友想說把人家檢舉的地方改善一下這樣就可以了,但那名員警又來找麻煩 "
我只能說說實在話,被重複"找麻煩"難說被檢舉人沒責任
大部分人會覺得檢舉很麻煩因此選擇隱忍
如果真的被檢舉那就代表已經到忍無可忍的地步
講難聽點,一犯再犯被檢舉還要求好語氣?
到底是什麼事被檢舉,要求什麼樣的改善當然是照本宣科
而不是"改善一下就好了"
行政處罰並不是罰緩繳完就好了
如果有附帶其他要求警察機關是有權督促其完成的
另外有一種處罰方式叫"怠金"
其目的在於督促,是可連續處罰的
不論是裁量上或法規本無
沒有這種處分已經算不錯了
警方如果不積極處理就會被說怠惰
積極又說找麻煩
難道又要搬出「台灣鬼島」四個字給你門看?

他不過是在執行自己的勤務
還被反毀謗是不是收賄
這樣誰不動氣提告?

雖然知識家評價一向不高
但連講邏輯講理的法律板都這樣了
只能說還真是悲哀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2-07-15
你們講什麼都不重要
重點是
你們有錢麼?
你們沒錢
基本上說什麼都是錯的
你們說什麼理由講的義正嚴辭條條有理
_官只會講:我不相信
你們就可以回家睡大頭覺了
但若是有錢呢
你們只要說這警察做了什麼舉動
所以我合理懷疑他有勾當~
你基本上根本不用舉證他有什麼勾當
基本上找幾個議員立委來”喬一下”
那個警察馬上就皮皮挫
馬上在開庭就認了
你連個屁都不用放一聲
人家_官都幫你想好了
直接就問你:
這警察做了__舉動,你們都在場~因為這樣所以才懷疑他有勾當吧~
然後你們只要回答一個字:是
然後就可以簽名回家了
畢竟證據_官會去找
沒有也要找出來
你看多好用~
好好加油啦~
不過不是每個生意人每天都會有事情
有時候是輪班的
比如今天是你
明天是別人
後天又不同人
這都要看個人喜好問題
如果人家覺得你問題不少
當然就每次都找上你啊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7-16
背後如果沒有靠山,警察只會故意找麻煩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2-07-15
看來這個條子是拿著雞毛當令箭
妨害公務或是侮辱公署的罪名由警方
與檢察官來界定最多是易科罰金或是
服勞役而已
Eden avatarEden2012-07-15
可是那員警堅持要提告...說要送地檢署!有這麼嚴重嗎?
假如沒事了!那我們可以檢舉那位員警獲反告他嗎?
Emily avatarEmily2012-07-14
頂多是侮辱公署的初犯
應該不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