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9日開車上班在右轉時沒注意跟直行的機車發生擦揰,她撞到我車子副駕駛座後方的車門,診斷書上寫他的左手肘和雙膝挫傷及擦傷宜休養3-5天且急診照完X光醫生說可馬上出院,他要求我載他上下班且又載他去復健我也有載了,機車的維修費也都付給他了,這樣子還說我沒誠意~本來以為那個人是同事應該很好講話結果反而更煩麻,他還說:他的毛病都跑出來了,他請假被扣全勤和年終這個要怎麼算,我也跟他說若他這個月的薪資差額保險也會理賠
請問車禍擦傷和黑青需要賠他錢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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