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10條犯了什麼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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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他人傳給你的色情資訊郵件轉寄給同學2.在個人網站或班級部落格做人身攻擊3.亂發垃圾郵件給全班同學4.將撿到手機經由網路販售5.網路上購買盜版軟體6.網路上購買色情光碟影片7.網路購買來路不明物品(贓物)8.任意查看他人電子郵件9.任意將網路文章貼入個人學校報告10.假他人名義在網路張貼不堪留言請問這些一一都犯了什麼法可以給我嗎拜託大大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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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avatarKumar2013-06-20
您好:一、1.您提到這十條都是刑法的問題;並非智慧財產權法規定的內容(因這個版面是給有智財問題者提問的喲)2.您應該是要問犯了什麼罪吧?如果是問犯了什麼法,我都回答完囉,除了5、6、7「買的人」沒有罪責(我國刑法只規定販賣者有罪),其餘全部觸犯刑法。二、1.將他人傳給你的色情資訊郵件轉寄給同學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猥褻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2.在個人網站或班級部落格做人身攻擊若是侮辱人,可能觸犯刑法309條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