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初我弟弟在家被堂哥莫名的歐打二十幾拳,原因是指說他家的窗戶被撬開及車錀匙疑似被動過,他就上門來打人,而且是跑到我家來,我弟弟一開門他問都沒問二話不說就狂揍他的頭及胸部還拼命踹他,以至他倒地不起還不肯放過他,是我媽媽聽到有異聲跑出來護著我弟弟他才停手,可是前後大約五分鐘他都不停的狂打他似是要致他於死地,就連我媽媽護著了他仍趁機再抬腳補踹他好幾下,我弟弟已經有報警,警察有上門拍照,也有去驗傷,像這樣他沒憑沒據的就上門打人,我弟都沒還手,又是自己的親堂哥,他是否會被重判?而且他歐打我弟弟時,門外有十幾個人都在看,現在左鄰右舍都私下說我弟弟是小偷,已經對他提起告訴,只是他找人來說他有請很厲害的律師,我們打官司打不贏他,因為他很有錢又有勢,認識很多立法委員,連�
請問這樣傷害罪能成立嗎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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