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交通事故狀況的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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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在新聞上看到的新聞:游姓男子駕車在路口等候,見綠燈亮,立即起步,卻將騎單車搶黃燈、正穿越馬路的江男撞成骨折,游男自辯擁有「優先路權」,無過失責任,但高等法院認定,游男未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致釀車禍,違反交通規則,依過失傷害罪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5萬元罰金,本案定讞。想請問法律人士,法官認為游男應注意未注意,但是這樣的情況不也可以說騎單車的江男也是應注意左右來車而未注意才釀成車禍嗎?而且如果一開始江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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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ia avatarDelia2012-08-06
有關您的疑問,在此提供意見供您參考: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規定: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同規則第124條規定:慢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四、圓形黃燈: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相�
Jack avatarJack2012-08-09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例如精神賠償等等…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h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8-05
本件法管就法律上認為游男有應注意未注意的過失傷害,並無問題。
Ursula avatarUrsula2012-08-08
法官會判!!是因為人行道上人未走完!!駕駛人應當先禮讓人走完後再行駛!!綠燈雖有路權!!但不能忽略人權吧!!如今日是老先生老太太!!行動緩慢連秒數用完未能走完!!車輛能直接往他身上開嗎?同理可證!!闖黃燈是個模糊地帶?但真論起來它還是算綠燈秒數內!!這可供網友去看看小綠人秒數及黃燈是否轉換中!!所以所謂的爭議!!只不過是立場不同罷了!!...
Agnes avatarAgnes2012-08-09
游男若起步時注意前方是否有人車穿越,車禍就不會發生;江男若不搶黃燈而等綠燈,車禍就不會發生.車禍的發生,雙方都有一定程度的責任在,游男既然有責,過失傷害就會成立,雙方責任孰輕孰重,將會影響後續刑民事責任輕重事件本身倒是看不出哪裡有爭議性,具有爭議性的,在於記者下標是否理性正確...
Edith avatarEdith2012-08-05
牧羊少年(大師1級)說的道地,綠燈一方並不等同取得絕對不管如何往前通行行車之強制力這件案子裡..我認為肇事主因是搶黃燈的騎士再來才是綠燈駕駛未注意前方交通狀況其實交通法規裡..搶黃燈等同闖紅燈對肇事車而言..因為已經是綠燈..所以有路權是沒有爭議的道路規則並無闖黃燈罰則,黃燈只是紅燈來前的警示,依然可合法駛過路口,何來搶黃燈等同闖紅燈。簡直莫名其妙?????但高等法院認定,游男未隨時注意車前狀況致釀車禍,違反交通規則��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2-08-09
綠燈一方並不等同取得絕對不管如何往前通行行車之強制力,就算道路上有違規者的阻礙或塞車就都可以任意往前!?既使會致他人或物死傷毀損也無責任!?
Puput avatarPuput2012-08-06
其實真的要看法官如何認定!這件案子裡..我認為肇事主因是搶黃燈的騎士再來才是綠燈駕駛未注意前方交通狀況其實交通法規裡..搶黃燈等同闖紅燈對肇事車而言..因為已經是綠燈..所以有路權是沒有爭議的某報的報導寫"法官不認為綠燈有路權"其實是誤導這件案子裡..法官會判肇事車主要負責主要是因為"應該注意卻未注意"這一點從頭到尾其實並未就雙方"路權"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