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育嬰假的一些問題 - 法律
By Bennie
at 2015-03-01T00:00
at 2015-03-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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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已懷第二胎,老大已2歲,我預產期是9月底,生完老大時我並沒有請育嬰假,
現在因身體不適,想在7-9月請3個月育嬰假,.生完申請生育補助,之後再申請6月育嬰假.之後要辦離職了,想請問
1.勞保局規定育嬰假要有"實際養育事實",如果上幼稚園..給保母顧就不行了嗎
社會局抽查到會是怎樣結果??
2.以公司立場來說..請留職停薪..公司要付勞健保錢..請育嬰假就都不用付任何一毛.對嗎?
已更新項目:
另外再請問..
3個月育嬰留職停薪+2個月生育給付+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
是不是只有2個月生育部分公司需要支付勞健保部分?
現在因身體不適,想在7-9月請3個月育嬰假,.生完申請生育補助,之後再申請6月育嬰假.之後要辦離職了,想請問
1.勞保局規定育嬰假要有"實際養育事實",如果上幼稚園..給保母顧就不行了嗎
社會局抽查到會是怎樣結果??
2.以公司立場來說..請留職停薪..公司要付勞健保錢..請育嬰假就都不用付任何一毛.對嗎?
已更新項目:
另外再請問..
3個月育嬰留職停薪+2個月生育給付+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
是不是只有2個月生育部分公司需要支付勞健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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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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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odd Johnson
at 2015-03-05T07:18
at 2015-03-05T07:18
勞工請假〈含產假〉:是依據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期間,雇主依規定給付薪資,勞工仍享有公司福利與權益,雇主不得辦理勞健保退保,勞工仍屬現職人員身分
育嬰留職停薪:是勞工有育嬰需要,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暫停提供雇主勞務服務。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不需給付薪資、不提供勞健保投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不計入工作年資,不再享有公司福利,勞工處於「類似離職人員」狀態,僅具備「申請復職」的唯一權力
所以,所有的法規,都沒有「育嬰假」這個假別
1 勞工保險條例第二十條:
第二項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參加保險ㄖ數,於保險效力停止後一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依此條款規定,於投保中懷孕,退保後一年內,保險年資滿280ㄖ,仍可申請生育給付60ㄖ〈103年5月30ㄖ起,生育給付ㄖ數由30ㄖ變更為60ㄖ〉
此部分與是否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無關,取得嬰兒出生證明,即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2 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
前項女工受雇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
此部分應依勞工請假規則之規定,向雇主提出產假申請,產假八星期之期間內,雇主仍須給付薪資
又「分娩前後」,意即:以預產期為依據,可以在嬰兒尚未出生前,提前申請產假〈法規無明確規定提前期限,提前於何時提出請假,就屬勞雇協商〉,自行斟酌應用此權益
3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六條:
第一項 受雇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此條款規定,每一受雇者,不論撫育幾名子女,都只有二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第二項 受雇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雇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依此條款,雇主核准育嬰留職停薪後,就會辦理勞健保退保及勞工退休金停繳申報
另需填寫「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選擇勾選遞延繳納,分別寄〈送〉勞健保局登錄〈月投保薪資不變,但僅投保普通事故保險部分〉:
(1) 不符合第一項受雇滿一年規定者,勞健保局會不同意登錄
一、勞保暫停投保,年滿25歲者,自動納入國民年金保險
二、健保必須依附配偶名下,以眷屬身分投保健保
(2) 符合第一項受雇滿一年規定者,勞健保局登錄後:
一、勾選遞延繳納者:遞延期限屆滿後,按戶籍地址寄發繳款單,自行依期限前繳納
二、未勾選遞延繳納者,自行按月,將應繳納之保險費送交公司,由公司彙繳
4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第二條 應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姓名、職務 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訖ㄖ 三、子女之出生年月ㄖ 四、留職停薪期間之住居所、連絡電話 五、是否繼續參加社會保險 六、檢附配偶就業之證明文件
前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六個月為原則
第五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受雇者欲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各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六條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得雇用替代人力,執行受雇者之原有工作
第七條 受雇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與他人另訂勞動契約
5 就業保險法:
第十一條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
四、育嬰留職停薪: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
第十九條之二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汁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
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
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
(1) 夫妻都可以向公司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2) 育嬰留職停薪之期間,可以分次提出申請〈六個月、一年、二年等等〉
(3) 每一名子女,在三歲之前,都可以申請最長六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4) 夫妻必須分前後,分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每次以一名子女之名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先申請老大6個月,期滿後再申請老二六個月〉,夫妻絕對不能重疊,子女也不能重疊,否則,只發給一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個月
6 只要未申請「保母托育補助」、「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受雇者無從事與育嬰無關之工作或活動」、「未被公司註銷育嬰留職停薪」、「未被公司資遣或解雇或自請離職」,就不會終止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
By Rachel
at 2015-03-05T20:55
at 2015-03-05T20:55
社會局抽查到會是怎樣結果??
很難查到的 你可以說剛好請朋友看幾天 你出遠門辦事
2.以公司立場來說..請留職停薪..公司要付勞健保錢..請育嬰假就都不用付任何一毛.對嗎?
政府照顧孕婦 育嬰假政府給育嬰津貼 最多半年 育嬰假期間 雇主該付部分由政府補助2015-03-01 21:30:51 補充另外再請問..
3個月育嬰留職停薪+2個月生育給付+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
生育給付 是你在職生產 產假五十六天薪資雇主要給你 你還再留職停薪其間 你生產第二個 萬一雇主不給你五十六天工資 你划不來建議你 生產前一兩個月 申請復職 在職期間生產 產假 生 育給 付 才申請得到 生育補助才一個月勞保薪資 不是兩個月 兩年前才是兩個月 現在改一個月
是不是只有2個月生育部分公司需要支付勞健保部分?你在職期間 雇主付雇主部分 你付你的自付額 你請了留職停薪育嬰假期間 政府才補助雇主部分 育嬰假期間勞保局會給育嬰津貼 是你勞保工資的六成大約是這樣子 你可以再確認就去勞保局問確實 跟我回答也差不多了 祝你順利
By Andy
at 2015-03-05T00:56
at 2015-03-05T00:56
看到別人錢滾錢,你嘔氣嗎?
老闆不加薪,
你一樣可以為自己賺到第一桶金!
由此了解>>http://goo.gl/jmJ58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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