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友之前和某位新進同仁,因為對方是新進員工其實有些學長他們之間該有的尊重,其實這位新同事沒有很了解只懂了表面,但其實一開始我男友對這位新同事很照顧卻沒想到因為對方的不了解我男友是如何處事的態度,在心中產生誤會沒有解開!就這樣互看對方不順眼,某日下午對方從我男友面前經過~他面露不削的眼神挑釁起我男友,一個不爽我男友動手打了人,事後對方報警驗傷!請警察來做筆錄~對方沒有很大的傷勢!但卻要求主管開除我男友,不然他要私下解決還恐嚇又加上要他賠償一個月的薪水!過沒幾天公司依舊不但沒排解問題沒讓兩位互相和解!就這樣,把我認真上班做事謹慎的男友開除還發全台公文~這是什麼處理態度??然後我男友摸摸鼻子就無法去上班然後等待被法律判定罪行嗎?他要教導新人如何做人??卻被造成這樣的情況!!!他們是物��
請幫我的疑問!!男友打人了,這樣構成傷害罪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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