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法律系的同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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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do070125 (工藤)》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FJU 看板]
: 作者: kudo070125 (工藤) 看板: FJU
: 標題: [問題] 請教一下法律系的同學~
: 時間: Sun May 3 00:32:24 2009
: 因為要翻譯一些文章
: 裡面提到許多跟法庭有關的辭彙, 原文雖然看得懂
: 但是翻譯需要正確一點的名詞,
: 所以來請教一下法律系的同學這些詞正確應該怎麼稱呼?:
: (括號裡是自己覺得的稱呼, 還有請法律系同學解答)

: 在法庭裡審理整個案件的過程應該叫?(審判?判決?)

審理程序 或 審判程序

至於 判決 與 裁定,是審理後作出的司法評價結果,合稱"裁判"

: (例:在法庭裡進行 審判 or 判決? )
: 像美國那樣有一般民眾在旁邊陪審的制度應該叫做?(陪審員制度?陪審團制度?)

陪審制

: 因被告違法而受害的人應稱作?(受害人?被害人?)

皆可 如果是我 我會譯為"被害人"

而此被害人在訴訟程序中,也會有其他形式上稱謂,像是"原告(plaintiff)"

所以建議翻譯時留意有無特別強調其訴訟上地位

: 法官宣布的結果應稱作?(判決結果?審判結果?)

如上述 "裁判"

: 法官穿的衣服叫?(法袍?)

是的 法袍

: 法官的休息室, 或是法官出庭前的準備室有沒有特別稱呼?

我都直稱"法官休息室" 不知有無其他先進對這有更專業的稱呼的...

: 國家最高階段的法院應稱作?(最高法院?高等法院?)

最高法院 高等法院是再次一階的

不過如果你翻的是英美法 Supreme court 翻 最高法院 這沒問題

可是美國他們下一階不是高等法院 好像是...巡迴法院之類的是不?...

補充...以美國為例 審級由低到高 分別為

初審法院(Trial court)-->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不過如果是翻譯美國法,可能還要注意一下是聯邦或州的司法架構就是...

: 因為沒有法律知識的專業背景所以在此提問~
: 感謝回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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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09-05-06
我翻譯的是日文"最高裁判所" 所以翻"最高法院"OK囉~?
Ophelia avatarOphelia2009-05-06
就法制史觀之,臺灣在日治時期設立西式法院。其名稱即叫
Quanna avatarQuanna2009-05-09
"法院"而非同期在日本本土的"裁判所"。故稱日本當地法院
個人以為還是用裁判所為妥。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9-05-11
審理的過程我覺得審理程序較佳 通常講審判都包括審理+裁判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09-05-12
感謝w大及l大...另外 我也贊成"日本司法制度"中 直譯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5-17
裁判所,且許多日本法律文獻中譯本也都直接稱裁判所,不必
Annie avatarAnnie2009-05-20
擔心讀者有無法理解的情況,最多在頭一次出現時括弧註解
Ursula avatarUrsula2009-05-22
及如同最高法院 即可,這是在下建議 ^^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09-05-25
要特別注意紐約州很不同,初審法院稱作 Supreme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