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這算是一個小故事)
從前從前有個作家,她覺得某案子的法官處理不公正,
於是她寫了一篇文章批評說:
"這法官因為被告的家裡很窮,所以才做出這樣(不公正)的判決";
請問一下,作家寫這篇文章,是不是已經涉及誹謗了?
她是不是應該要提出證據,證明法官"因為被告家裡窮才這樣判案"?
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剛剛有某個鄉民跟我說:
"法官判案有爭議,應該是他來說明為什麼這樣判,怎麼是作家要舉證呢?"
...我看到這句話真的無言了,所以我想請教一下,
在這個案例裡,該舉證的是哪一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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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oNUlsOi-30
這火車上的餐點怎麼這麼鹹,鹹死我啦!!!!"
朱雀:(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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