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早上,父母出外運動回來,發現門口拖把遭人破壞,後來知道是隔壁鄰居A所為,她說門口放拖把影響她家出入,母親覺得沒有影響,後來雙方發生口角後對方情緒失控,便對母親又抓又扯,其他鄰居看見後趕緊幫忙抓住A,但母親身上仍有多處傷痕。母親當天去附近診所驗偒,並向警察局備案,警察告訴母親,驗偒單要大醫院開立的才較有效力,隔日(6/4)一早便去大醫院驗傷,因母親有憂鬱症,對方粗暴行為使母親受到驚嚇,所以也去看了精神科門診並拿藥。6/3晚上,父親與弟弟去A君家,請其說明為何如此,但A君不肯出來,弟弟在門口大聲叫她,後來A君有出來,但雙方談的不是很愉快,後來A君拿一根好像是穿鞋用的長型塑膠條欲對父親攻擊,父親拿了一支拖鞋往對方丟,後來父親被A君打了好幾下。父親當天晚上去醫院驗傷,醫生診斷父親手掌有��
請教傷害罪相關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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