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刑法高手幫忙解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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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刑法高手可以幫我看看此題如何下筆嗎?
依我目前程度看出來的考點應該在於「現在不法之侵害」
我想知道國考都是怎麼下筆去寫的!!!
甲為社區保全,一夜,乙入侵社區行竊,尚未得手,即被甲當場逮捕。甲將乙雙手綑綁,以防脫逃,並立即電召警方。警方未抵達之前,甲賞乙兩記耳光,以示告誡。甲出手頗重,乙的面頰因此浮腫。問甲的傷害行為得否主張正當防衛?是否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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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 avatarLily2014-10-12
甲可以主張緊急避難-為避免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緊急危險而出於不得以,因此將乙捆綁。甲也可以主張其擔任保全工作拘捕犯人係業務上之行為,而阻卻違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不罰。
但甲賞乙兩記耳光,主觀上並非出由緊急避難或業務工作需要,因此對乙的傷害罪與加重公然侮辱罪不能主張阻卻違法。
Connor avatarConnor2014-10-15
這題目考點在於何謂正當防衛?何謂緊急避難?只要能釐清這兩點...那答案就已呼之欲出。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10-14
您好
現行犯人人可逮捕
但是人民不能私自行刑
所以甲不能賞乙耳光
黑道跟白道的行刑差別就在法律程序
處罰必須合乎比例原則
不能隨心所欲
已經綑綁為何還要施暴??
法律的認定需要當地法院的判斷
同一個案件可能A縣市法院判有罪B縣市法院判無罪
很多機構都有律師
最後多是法官說了算
2014-10-1102:27:18補充:
尚未得手如何判定行竊??
假如乙說找朋友而已呢??
應該先問說證件在哪邊吧??
2014-10-1102:28:49補充:
抱歉我不是高手喔
僅就我所知回答您
2014-10-1103:00:33補充:
乙並沒有攻擊甲的行為
甲如何稱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