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我該如何做才不會被判妨礙自由罪(強制罪)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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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大家有關法律的問題~各位大大您好!近日接到警局通知做筆錄,說本人被告妨礙自由(強制罪),處理房客問題被告,因該房客在承租分租雅房期間不斷騷擾其他房客(站在公共陽台上大聲念經,廁所使用後不沖水),屢勸不聽。期間其母有致電與我,希望我請這名房客回家,因為他有精神病需要服藥,因為我礙於半年租約尚未到期,希望其母主動接他回家,無奈其母表示身體不適無法來接他,但我有告知該房客你母親要你回家,請你回家,但他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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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16-10-06
妨害自由罪之構成要件為:(1)須剝奪人之行動自由。(2)須以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為之。你有嗎?若你沒有,告又如何?不能成為案子。妨害自由罪,在刑法第二編第二六章有詳細之規定,共有第296條之使人為奴隸罪、第296條之1之買賣人口為性交或猥褻罪、第297條之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罪、第298條之略誘婦女結婚罪、加重略誘罪、第299條之移送被略誘人出國罪、第300條之收藏隱避被略誘人罪、第302條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第303條之剝
Andrew avatarAndrew2016-10-06
租約拿出來給法官看就沒事....
Tracy avatarTracy2016-10-05
板大要先蒐證相關違反契約規定然後用相關狀況終止契約才能請對方離開對方要告是對方的自由但板大要成立強制罪還有難度只是板大也沒理由現在要對方搬離除非對方自願不然就是引用司法途徑...
Isla avatarIsla2016-10-05
希望警察到場協助我請他搬走,結果他就告我妨礙自由租約拿出來,就不是妨礙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