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幾個公民與憲法的問題 - 法律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0-01-1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不好意思喔~問題頗多的...
請問(依增修條文)我國中央政府是何種體制?總統制,內閣,還是?
我國憲法法庭的主席由何人擔任?
需有多少比例之大法官出席與同意,大法官會議始能宣告法律牴觸憲法?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院所轄之法官? A.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B.普通法院法官 C.行政法院法官 D.檢察官。
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中「依據法律」是指: A.僅依據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告的法律 B.除A.項答案外,另僅包括省或直轄市議會通過的自治法規 C.除A.項答案外,另僅包括各級地方自治規章 D.除A.項答案外,凡與憲法或法律不相牴觸之有效規章,均得適用。
下列何者為非? A.法官受禁治產宣告者得予以免職 B.法官不適用公務員命令退休之規定 C.依法律法官得予停職、轉任或減俸 D.法官為終身職,非經罷免不得解職。
下列何者為非? A.考試委員任期六年 B.考試院院長為考試委員之一 C.典試委員會是臨時任務編組 D.考試院下轄考選部、銓敘部及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依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的性質為何?政權機關,準司法機關,相當於民主國家之國會,還是主權機關?
彈劾案成立後應向何機關提出?
請問監察院不能彈劾誰?監察委員,考試委員,立法委員,還是大法官?
請問何種權力的行使是對事而不對人?彈劾權,糾舉權,糾正權,同意權?
已更新項目:
嗯,很謝謝您的解答呢~
其實第一題的原文是...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的規定,我國中央政府的體制為: A.總統制 B.內閣制 C.委員制 D.五權制。"
再來是一些疑問
憲法法庭的主席--資深大法官,是指"最高法院院長","法務部長",還是"司法院長"?
需有多少比例之大法官出席與同意,大法官會議始能宣告法律牴觸憲法?
2/3出席 1/2同意
其中二分之一同意,指的是出席的二分之一,還是總人數的二分之一?
2 個已更新項目:
再來是補充的問題,希望您不會介意^^"
行政院會議的性質是: A.合議制 B.委員制 C.獨任制 D.首長制與合議制兼採。
(還有就是考試院是不是合議制?)
下列何者並無固定職掌而適於臨時性任務編組? A.行政院副院長 B.行政院院長 C.行政院各部會首長 D.行政院不管部會政務委員。
最後是個人想深入了解的問題^^"
請問何種權力的行使是對事而不對人?--糾正權 (不懂為甚麼,可以解釋一下嗎^^")
還有就是"準司法機關"是甚麼意思?
3 個已更新項目:
因此考試院是"合議制"而非"首長制與合議制兼採"囉!
4 個已更新項目:
還有幾題...
"五權政府"是甚麼意思?我國中央政府的體制是"五權制"嗎?
我國中央體制之五權中,哪些權力得與地方均權?行政權,立法權,監察權,還是五權皆可?
5 個已更新項目:
嗯~真的是很謝謝你的幫助
我能提供的點數真的不多
廿二點笑納^_^||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0-01-14T07:14
回答如下
請問(依增修條文)我國中央政府是何種體制?總統制,內閣,還是?
憲法及其增修條文 都沒有明訂是何種體制 ,另可稱之為雙首長制

我國憲法法庭的主席由何人擔任?
資深大法官
需有多少比例之大法官出席與同意,大法官會議始能宣告法律牴觸憲法?
2/3出席 1/2同意

下列何者不屬於司法院所轄之法官?
D.檢察官。
憲法第八十條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之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其中「依據法律」是指:
A.僅依據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告的法律。
下列何者為非?
D.法官為終身職,非經罷免不得解職。
下列何者為非?
B.考試院院長為考試委員之一
依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的性質為何?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 ,為準司法機關,
相當於民主國家之
國會
彈劾案成立後應向何機關提出?
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暨懲戒機關提出
請問監察院不能彈劾誰?
立法委員
請問何種權力的行使是對事而不對人?
糾正權
祝順利
2010-01-13 00:06:28 補充:
嗯,很謝謝您的解答呢~
其實第一題的原文是...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的規定,我國中央政府的體制為: A.總統制 B.內閣制 C.委員制 D.五權制。"
答案 我個人 選A
理由:目前大法官對中央政府為何種體制 釋憲結果 仍是很模糊 但較偏向總統制
2010-01-13 00:07:40 補充:
再來是一些疑問
憲法法庭的主席--資深大法官,是指"最高法院院長","法務部長",還是"司法院長"?
引用法條
大法官會議以司法院院長為主席,院長不能主持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不能主持時,以出席會議之資深大法官為主席,資同以年長者充之。
由上面法條 可知 資深大法官是指出席會議中,資歷最深,再來是最年長者為是
需有多少比例之大法官出席與同意,大法官會議始能宣告法律牴觸憲法?
2/3出席 1/2同意
其中二分之一同意,指的是出席的二分之一,還是總人數的二分之一?
指出席人數1/2
2010-01-13 00:08:18 補充:
2010-01-12 23:09:49 補充

再來是補充的問題,希望您不會介意^^"
行政院會議的性質是:
C.獨任制
(還有就是考試院是不是合議制?)
正確
下列何者並無固定職掌而適於臨時性任務編組?
D.行政院不管部會政務委員。
2010-01-13 00:08:34 補充:
最後是個人想深入了解的問題^^"
請問何種權力的行使是對事而不對人?--糾正權 (不懂為甚麼,可以解釋一下嗎^^")
糾正案 為對事不對人
如某機關蓋了一棟蚊子館(蓋了房子又任其荒廢)
又如某機關辦了一場活動 無具體成效 又遭民怨
以上兩例都可對事提出糾正
還有就是"準司法機關"是甚麼意思?
即有行司法之實,而無其名 為之 (學術用語 ...不要太再乎 死背就好)
又如台北縣為什麼很都人 都稱他為 準直轄市...
因為台北縣不管是政治 經濟 文化或者是人口等都己達直轄市的標準
但地位上還是縣的單位 所以只好稱之為 準直轄市
2010-01-13 15:49:52 補充:
因此考試院是"合議制"而非"首長制與合議制兼採"囉!
是的 考試院是"合議制" 為正確答案
2010-01-13 23:16:18 補充:
"五權政府"是甚麼意思?我國中央政府的體制是"五權制"嗎?
我國中央體制之五權中,哪些權力得與地方均權?行政權,立法權,監察權,還是五權皆可?
"五權政府" ? 憲法內文可沒有這個名詞
"五權政府" 只不過是一種學術用詞罷了
目前中央政府的五權 是國父思想中的權能分立原則
另,所謂均權是指中央與地方的均權 (見憲法第10章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這裡指 的權 是指行政與立法權 所以要排除其他三者
2010-01-13 23:30:30 補充:
更正 是 國父思想中的"權能區立"原則
2010-01-13 23:34:03 補充:
更正 是 國父思想中的"權能區分"原則

有關99年3等4等勞工行政準備~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10-01-10T00:00
想請問一下:99年不知有沒有3.4等勞工行政的缺額?這次考試科目是不是有重大變化?如99年的初等勞工行政國文改為 ...

老闆要求不可兼差(法律及工作問題)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01-10T00:00
大大們好我是一位私立幼稚園的老師老闆要求不可以兼差最近要我們簽條款有一條就是不可兼差其實我們只是幾個 ...

法律責任條文問題,急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0-01-10T00:00
1、偷腳踏車,將偷竊之腳踏車放置於友人家,全部遭移送法辦。請舉相關法條文。2、地下廣播電台所推銷的黑心� ...

補救課程收費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0-01-10T00:00
想請請問各位大大
未達到學校畢業門檻時,學校所設置的補救課程
強迫學生參加 並達到最低門檻 否則不能畢業
此課程在教育法規中 在收�� ...

請幫我解釋歷史題目

Hamiltion avatar
By Hamiltion
at 2010-01-10T00:00
(1)民主VS.民粹?(2)台灣民主國的成立及其影響?(3)白色恐怖?(4)為何清政府要保護熟番的土地?並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