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我寫監理站聲明異議書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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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酒駕遭緩起訴期間為一年,檢察官已要求我向公益團體捐7萬
如何寫聲明異議可以免去49500罰單 請台北區監理所教我寫態度卻很差要我照抄
請幫我想異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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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Quanna2010-04-05

大家都一樣呀,就怕聲明異議時間延誤,導致結果生變,請參照 http://www.yang.tmv.gov.tw/site/vil_001.doc
  第一時間我要告知各位網友,只要喝酒就是請未飲酒的人代為駕車,因為只要酒駕,就是違法,喝酒只要肇事 (不論撞人或是被撞)只要超過0.01以上(就是您的酒測值不是0)就會觸犯公共危險罪,屬公訴罪,刑責依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公共危險罪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而刑法第兩百七十六條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兩千元以下罰金。
沒人受傷還好,一旦有人受傷其後果不是幾千幾萬就能解決的,刑責、罰金事小,如果發生意外,加害、受害家庭的影響之深遠,更是各位應該深思熟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