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與B原為夫婦
當時以2人名義購買一間住宅
貸款是以A的名義辦的,也都是A在繳
小孩出生後一年
2人雖辦理離婚
但仍繼續住在一起
後來A將其1/2的所有權也贈予B,所有權變成B---100%
貸款還是A再繳
現時
A不願意再繳房貸 但是B沒能力繳貸款
所以B想賣掉這房子
但是A說
這樣的話他可以要求B償還...
請問是這樣子嗎?
另外
當初在離婚時
A有口頭承諾將會繼續繳房貸,以及負責小孩的費用
但是現在就說他現並不想負責這兩個部分的費用
請問B現在可以提出要求A負責小朋友的撫養費用嗎?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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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以2人名義購買一間住宅
貸款是以A的名義辦的,也都是A在繳
小孩出生後一年
2人雖辦理離婚
但仍繼續住在一起
後來A將其1/2的所有權也贈予B,所有權變成B---100%
貸款還是A再繳
現時
A不願意再繳房貸 但是B沒能力繳貸款
所以B想賣掉這房子
但是A說
這樣的話他可以要求B償還...
請問是這樣子嗎?
另外
當初在離婚時
A有口頭承諾將會繼續繳房貸,以及負責小孩的費用
但是現在就說他現並不想負責這兩個部分的費用
請問B現在可以提出要求A負責小朋友的撫養費用嗎?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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