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車禍肇事責任歸屬 - 法律
By James
at 2013-10-28T00:00
at 2013-10-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前幾天家裡長輩開車北上
在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與龜山一路口附近發生車禍
此路口為四個號誌燈
車禍當下左轉及直行燈皆亮著
我方為直行車開在內線道
(鄉巴佬進城也不曉得這樣是否合法)
對方直接從外線道切過來左轉
而發生碰撞
想請教各位大大肇事責任歸屬為何?
謝謝
已更新項目:
謝謝幾位大大的回答
另外我想請教對方保險公司表示
車禍肇事責任在我方
(對方左轉時車子中間撞到我方車頭)
所以拒絕理賠
車禍事件應為雙方都有該負的責任
我方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呢
在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與龜山一路口附近發生車禍
此路口為四個號誌燈
車禍當下左轉及直行燈皆亮著
我方為直行車開在內線道
(鄉巴佬進城也不曉得這樣是否合法)
對方直接從外線道切過來左轉
而發生碰撞
想請教各位大大肇事責任歸屬為何?
謝謝
已更新項目:
謝謝幾位大大的回答
另外我想請教對方保險公司表示
車禍肇事責任在我方
(對方左轉時車子中間撞到我方車頭)
所以拒絕理賠
車禍事件應為雙方都有該負的責任
我方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呢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Ursula
at 2013-10-30T13:48
at 2013-10-30T13:48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
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
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2.你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占用轉彎專用車道.是肇事次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
之安全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8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
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
3.你可申請對方第3人責任險理賠.但第3人責任險是依據肇責歸屬賠償的.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
第3人責任險.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薪資證明: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3-11-01T12:31
at 2013-11-01T12:31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g
By Ingrid
at 2013-10-31T20:11
at 2013-10-31T20:11
唼凫亚呈偼
By Joe
at 2013-10-31T08:13
at 2013-10-31T08:13
我方可能未注意次因
也有可能有未按照指示行駛的違規
看地面是否有箭頭標線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68062
其他車險相關(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95834
By Daniel
at 2013-10-30T10:39
at 2013-10-30T10:39
您好^^
我查了一些相關的法律資訊,願可以幫助到您,提供您作為參考:
有關「肇事責任」的判斷~
請問Vivian大大在車禍當時有報警處理嗎?
因為,如果有報警,警方那兒會留下紀錄,大大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可以向警方申請提供、閱覽到以下資料:
1、在車禍現場,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2、在車禍發生7日後,可以申請「現場圖」、「現場照片」。
3、在車禍發生30日後,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建議大大~請您耐心等候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出爐~~
初步分析研判表是由交通警察大隊所製作,比起一般民眾的判斷,相對之下,較具公信力,而且免收費用,請您等待一份較客觀、專業的判斷結果。
最後,提醒您的兩個小小地方~~
第一點是,初步分析研判表並不具法律效果,僅供民眾和法官判斷肇事責任的參考。另外一點是,若您另外自費3000元向車輛行車鑑定委員會所申請的鑑定報告書,其比初步分析研判表更具專業力,實務上八成會採信該鑑定報告,但並非絕對採信。
祝福您和您的親人之後的駕駛都平平安安的~
^^
附上,您可能需要了解也會有興趣的文章:
在您了解雙方的肇事責任後,您方可以依民法向對方請求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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