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買春交易到一半,落跑的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這是醜事,也得講。

今天在網路上與人談好買春2000元,

見面後先給錢了,

交易到一半(性交到一半),對方喊要下去拿東西。

之後就無法聯絡。手機簡訊都不回。

簡單來說,我被騙了。

我想請教法律高手:

1.如果我報警,告他詐欺罪,賣春,是否成立?

2.他有吸毒(煙)(應該是安非他命)。是否可以檢舉他?

3.我自首買春。依照社維法80條,真的會罰3萬元嗎?

--

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6-10-12
2000.....算了吧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6-10-16
最重罰三萬吧
不會一次就罰三萬 有違比例原則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0-19
我看了法條 是罰娼 不罰嫖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0-21
2可以 但是1 我不確定 哈哈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0-23
不過你可以以此要挾 要求退錢
David avatarDavid2016-10-25
謝謝。我想去做看看。
Oliver avatarOliver2016-10-26
以此要挾?不就恐赫…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0-26
原po提告就好了,要脅是多的
Cara avatarCara2016-10-27
咦 我以為已經改成都罰了?
Gary avatarGary2016-10-31
罰娼不罰嫖都被判違憲好久了…
Ethan avatarEthan2016-11-03
我不會要挾退錢。我只想爭回一口氣。謝謝法律告知。
Harry avatarHarry2016-11-07
錢給了就是做完才對 你太嫩了
Freda avatarFreda2016-11-10
所以我笨阿!
Ursula avatarUrsula2016-11-11
大法官釋字666號,罰娼不罰嫖違憲。現在娼嫖皆罰。
我大概查了一下,罰金很低。也可能不成立。第2項有可能
Tracy avatarTracy2016-11-13
舉發他使用毒品。
Robert avatarRobert2016-11-13
那旁觀的罰不罰?
Agnes avatarAgnes2016-11-15
學個經之,感謝分享。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6-11-19
Agnes avatarAgnes2016-11-19
也要感謝樓主分享 當個經驗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6-11-24
現在娼嫖都罰了啦~已經改很久了.
Oliver avatarOliver2016-11-25
這是民事糾紛嗎?
Ivy avatarIvy2016-11-25
不算民事糾紛吧!但因為是不合法的性交易所產生,法
律關係會更複雜…
Gary avatarGary2016-11-27
賭債不是債那毒債肉債算不算債?
Agatha avatarAgatha2016-11-29
你事後舉發對方使用毒品以你這件看起來反而像為了報復而
隨便檢舉 警方不理你是應該的
Regina avatarRegina2016-12-03
吸煙和吸毒在法律上是兩回事 有何證據支持該煙來自毒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12-06
換一支號碼再約就好了XD
釣魚
Joe avatarJoe2016-12-09
普通人無照釣魚執法有風險的 且不說被反告一起 有些賣的
Noah avatarNoah2016-12-13
出來的時候有兄弟跟著掩護的
Bennie avatarBennie2016-12-13
反正已經無法報警了。此事只能說虧了2000元。
Andy avatarAndy2016-12-14
如果做了一半 馬馬虎虎算虧一半 也就是一千元
Bennie avatarBennie2016-12-18
安非他命有特定味道.....
Regina avatarRegina2016-12-19
因為才剛起興頭。不能算只虧一千。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12-20
所以交易才有定金一說
Olga avatarOlga2016-12-23
大概我不修民法,所以才笨。
Ula avatarUla2016-12-25
大哥 修民法會知道法律規定 但是商業實務要另外學的
法律跟商業是兩門分開的專業
Olive avatarOlive2016-12-28
買春契約不是民法認可的契約,無法走民事
Madame avatarMadame2016-12-30
你們有做了 做到一半不想再做,很難講有詐欺
Ula avatarUla2017-01-04
這種東西 我只能說 去弄回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7-01-09
雖然性交易契約會因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但是還是可
以走不當得利把錢要回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7-01-12
這篇讓我想到有個法律系去援交被騙財,後來報警去抓人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7-01-13
這碩士生後來考上律師。在裁判書還可查詢到
Gary avatarGary2017-01-18
XXX網路援交被騙 名字如果是菜市場名就沒差 特殊名就GG
Edith avatarEdith2017-01-20
樓上有暗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