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網路公然毀謗公然侮辱罪之詳細事項與程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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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女子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有關於網路上公然毀謗公然侮辱的問題若有人將自己的私照,類似露兩點的私照公然未經當事人同意PO上網誌無名和FB,甚至將標題打的聳動,還是處散撥謠言毀謗,還將受害著的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名字,打上去,這可以告嗎?我的一個朋友,跟前女友分手後,因前女友心生不滿,不甘願,常常電話騷擾,甚至是騷擾我朋友身邊的朋友,四處散撥不實謠言,要讓我朋友身敗名裂,最可惡的是,還將我朋友當初和他在一起時所拍的較私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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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5-20
版主您好:(一)若有人將自己的私照,類似露兩點的私照公然未經當事人同意PO上網誌無名和FB,甚至將標題打的聳動,還是處散撥謠言毀謗,還將受害著的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名字,打上去,這可以告嗎?A:可以~(1)民法184條第1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2)刑法310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只要行為人主觀上有意圖散佈不實謠�
Bennie avatarBennie2011-05-18
首先,最重要的是蒐證,沒有證據的話就會很麻煩。在相關網頁打開「檔案」,然後按「另存新檔」,把整個網頁先存起來備份,以防證據消失。然後,記下相關的網址,你可以把網址全複製下來,再貼到email寄給自己。在警局打開email,這樣警察才能搜證。接著就是報案了;前往附近的派出所,向值班員警表明你要報案,而且要告對方妨礙名譽、強制罪。然後將網址給警察,讓警察完成搜證。你要講得很清楚,說你要正式提告,而不是「備案」。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