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可以同時讓雙方使用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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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a男對b女裸露性器官,被b女比個中指,

並拍照存證,

事後b女去警察局告a男性騷擾,

但a男也想告b女公然汙辱,

想請教b女手機拍的照片應該也可以讓a男當作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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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ucy avatarLucy2020-03-31
b女拍的照片有同時b女跟A男同時入鏡嗎?
Donna avatarDonna2020-04-04
不過很推薦a男硬告,法官心證感覺會加重處罰XDD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04-05
倒因為果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04-09
用正當防衛去涵括就好了....
要是這樣可以告公然侮辱,那強姦犯告被告抗拒為強制罪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4-13
(拒絕加害者行使犯罪的權力),傷害罪(咬傷加害者)
Ida avatarIda2020-04-15
甚至加害者小指指甲受傷也可以告被告傷害罪.....(瘋了?)
Poppy avatarPoppy2020-04-19
證據本來就兩邊都可以用。但不是兩邊用了都有用就是
Steve avatarSteve2020-04-22
可用,跟有用是兩碼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04-26
刑事上檢察官、民事上律師都會抓著對照對造講的一些話,
來當作自白、自認等等,所以不要亂說話,案件夠大就要
請律師是有原因的。很多人是敗在自己嘴巴XD
Steve avatarSteve2020-04-30
讓我想到呈上證物喇叭。
Lydia avatarLydia2020-05-03
喇吧證物是多久前的事了? 有沒超過二十年?
Mia avatarMia2020-05-05
這個笑話應該有二十年
Quanna avatarQuanna2020-05-08
上報紙都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 發明應該更早...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5-09
假設的前提是照片同時有裸露性器官+比中指=兩人犯罪事實
Doris avatarDoris2020-05-12
簡單說,正當防衛在歐美也許認定較寬鬆,台灣審核較嚴苛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0-05-16
非必要之行為,而且一碼歸一碼,他強姦不等可以侮辱他。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20-05-18
再換句話說,女方提出證據,法檢會起訴雙方,和解結案。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5-19
照樓上說法,某男在人前強姦女子過程被該女譏笑短小早洩
該男子也可控該女索償?
Hardy avatarHardy2020-05-19
一碼歸一碼,性騷擾足以讓你公然侮辱對方是正當防衛嗎?
Jacky avatarJacky2020-05-21
強姦犯,抵抗過程有過失傷害或公然侮辱的問題嗎?
而且實務上法檢可能以此逼和,不代表認同或認定有罪推論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5-23

簡單說,和解結案省事,性騷擾畢竟不是性侵。
Doris avatarDoris2020-05-26
但若堅持不和解,公然侮辱的部分可能輕判或緩。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0-05-31
提告的目的是希望雙方同意和解,不是因為犯了公然侮辱。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06-03
強姦犯被抵抗打死,你覺得就不算過失殺人嗎?
William avatarWilliam2020-06-04
若真如此,法院也會裁量內情是否故意而輕判。
Mary avatarMary2020-06-08
不久前不是一個保護妻小勒死歹徒的被判有罪,緩刑。
很不合理,但也很合理,因為勒昏就能鬆手不需要致死。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0-06-11
但旁人其實很難斷定是氣到勒死還是緊張怕到勒死才放手。
Gary avatarGary2020-06-11
所以判有罪,但緩刑。
我不覺得這種人勒死不對,但不表示我們過當行為可以默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