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書記官詐領千萬 重判14年 - 詐欺
By Eden
at 2012-03-17T20:33
at 2012-03-17T20:33
Table of Contents
貪心書記官詐領千萬 重判14年
記者:王文玲 2012.03.17 AM3:31
板橋地院的書記官呂紹明,發現執行案件走完程序還有餘款沒人領,起貪念找人共謀
冒名領款,兩年內詐領1073萬多元,平均每個月汙40幾萬元;最高法院昨天重判十四
年徒刑確定。
呂紹明(四十九歲)當過板橋地院的法警,後轉任書記官,2008年一月被派到民事執
行處,半年後就對執行案件的餘款,動起歪腦筋。
呂發現,拍賣房屋、物品所得,還給債權人後若有餘款,應發還債務人;但有的債務
人已死亡,財產須歸國有財產局,還有人因案「跑路」,有機可趁。
呂找友人王克正合作,偽造地院核發的假債權憑證,向法院聲請參與債權分配,領取
拍賣執行後的餘款,詐領逾千萬元;其中一名被害人是涉嫌掏空景文技術學院的創辦
人張萬利,被盜領74萬餘元,張因逃亡國外被通緝。
王克正為漂白從法院詐領的錢,找男子王少康合作洗錢,要王少康也改名為「王克正
」,到台銀板橋分行開立帳戶,存入詐欺款項;兩個王克正一起前往銀行領錢,王少
康分到2~3萬元酬勞。王克正也被判刑十一年確定。
http://tw.news.yahoo.com/貪心書記官詐領千萬-重判14年-193100646.html
--
記者:王文玲 2012.03.17 AM3:31
板橋地院的書記官呂紹明,發現執行案件走完程序還有餘款沒人領,起貪念找人共謀
冒名領款,兩年內詐領1073萬多元,平均每個月汙40幾萬元;最高法院昨天重判十四
年徒刑確定。
呂紹明(四十九歲)當過板橋地院的法警,後轉任書記官,2008年一月被派到民事執
行處,半年後就對執行案件的餘款,動起歪腦筋。
呂發現,拍賣房屋、物品所得,還給債權人後若有餘款,應發還債務人;但有的債務
人已死亡,財產須歸國有財產局,還有人因案「跑路」,有機可趁。
呂找友人王克正合作,偽造地院核發的假債權憑證,向法院聲請參與債權分配,領取
拍賣執行後的餘款,詐領逾千萬元;其中一名被害人是涉嫌掏空景文技術學院的創辦
人張萬利,被盜領74萬餘元,張因逃亡國外被通緝。
王克正為漂白從法院詐領的錢,找男子王少康合作洗錢,要王少康也改名為「王克正
」,到台銀板橋分行開立帳戶,存入詐欺款項;兩個王克正一起前往銀行領錢,王少
康分到2~3萬元酬勞。王克正也被判刑十一年確定。
http://tw.news.yahoo.com/貪心書記官詐領千萬-重判14年-193100646.html
--
Tags:
詐欺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詐欺幫助犯是否適用民法第185條?
By Kumar
at 2012-03-16T01:16
at 2012-03-16T01:16
本票的但書
By Caitlin
at 2012-03-15T23:02
at 2012-03-15T23:02
要怎麼解決
By Freda
at 2012-03-11T19:47
at 2012-03-11T19:47
關於詐欺罪~!?
By Jake
at 2012-03-11T03:03
at 2012-03-11T03:03
關於詐欺罪~!?
By Kumar
at 2012-03-11T01:13
at 2012-03-11T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