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不取貨(非超取案)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臉書社團賣了一個單人床,
買家表示要自行找貨運取貨,
錢也先匯給我了,
大概等了快3週,
買家表示找不到便宜的貨運,
所以不想買了,
我也多次表示買賣已經成立,
請他盡快取貨或者找其他買家買走,
就這樣拖了快1.5個月,
今天買家說因為他還沒收到商品,
所以買賣不成立,
我必須退還費用,
不知道這樣正確嗎?
我應該如何自保呢

--

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5-05
對話紀錄準備好 床保管好 等他來拿(告)
Ina avatarIna2019-05-06
驚!我這樣有違法嗎?會被告?
Mason avatarMason2019-05-09
要保留多久才行?我都有明確告知期限,但他都不來,床一
直卡在我家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05-14
想省麻煩就退給他。想耗下去就預先告知多久之後有保管費
。等他告民事交易糾紛時一併索討。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5-16
請問他可以以那一條來提告?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5-18
提告是他的權利 成立與否法官判斷 既然妳認為契約成立尚未
解消 床是他的就保管好 衍生的保管費你想的話可以舉證向他
求償
Lydia avatarLydia2019-05-22
淺見對方會提債務不履行,你可以保留對話紀錄,主張民法
第249第2款而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