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下訂訂了一間預售屋
一開始先簽了10萬本票紅單
後來約了4/29日簽約
當天我拿了10萬,把本票領回
也於當日進行簽約
而銷售小姐請我寫上4/24即帶回合約審閱
事實上就是當天(4/29)我才看到合約
後來因為一些個人因素
我無法繼續付後來的費用
想請問一下
我想跟建商說我並沒有真的審閱合約
是否可以拿回訂金
是否可行?
--
一開始先簽了10萬本票紅單
後來約了4/29日簽約
當天我拿了10萬,把本票領回
也於當日進行簽約
而銷售小姐請我寫上4/24即帶回合約審閱
事實上就是當天(4/29)我才看到合約
後來因為一些個人因素
我無法繼續付後來的費用
想請問一下
我想跟建商說我並沒有真的審閱合約
是否可以拿回訂金
是否可行?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