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呈陽性反應驗孕棒」賺大錢的八卦? - 法律
By Bennie
at 2016-12-29T18:48
at 2016-12-29T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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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OPCLzFK ]
作者: askingts (請問)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賣「呈陽性反應驗孕棒」賺大錢的八卦?
時間: Thu Dec 29 16:12:42 2016
※ 引述《nnlisalive (nnlisalive)》之銘言:
: 國外論壇賣「呈陽性反應驗孕棒」,一天賺6500元
: 「這世界上真的有很恐怖的東西……」。
: ▼「呈陽性反應的驗孕棒」在國外論壇上販賣中!
: https://tripearth-media.net/news/pregnant-woman
: 到底買用過的幹麻啊?
: 顯示懷孕是別人的又不是自己的啊
: 有沒有呈陽性反應驗孕棒很好賣的卦?
已經違反台灣法律了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驗孕棒沒有修改權之人 擅自更改驗孕棒的內容
原本變造的真實客體必須為真實的驗孕棒
若購買者為婦人 目的在逼婚
則變造私文書的結果 已經對他老公或情人 發生損害之可能
此例購買變造過之驗孕棒 婦人雖非變造驗孕棒之人 但實為變造驗孕棒之人的共犯
http://www.lawgov.org/law_law26.html
刑法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317
偽造文書罪的成立要件為何?
多半民眾所說且常遇到的偽造文書罪指的都是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
、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行為有二個,
一個是偽造私文書,另外一個是變造私文書,且要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始可能構成
本罪。以下分別討論本罪之成立要件:
1. 偽造私文書:偽造私文書是指沒有製作權的人,製作虛偽的私文書。所謂「虛偽的私
文書」是指非出於私文書上所示的作成名義人的文書,也就是說對外足以詐騙別人,使別
人認為此虛偽的文書,是與作成名義人具有同一性的文書。
(1) 行為人必須是沒有製作權的人,而假冒或捏造他人名義製作私文書。
(2) 作成名義人的同一性
2. 變造私文書:是指無權修改私文書內容之人,擅自更改真實文書的內容,故原本變造
行為的客體必須是真實的私文書。
(1) 無權修改內容者的竄改:行為人必須是沒有權限修改私文書內容之人。
(2) 就真實文書加以竄改:行為人必須就本來為真實的私文書加以竄改,所以說變造文
書是指不變更原有文書的本質,僅就文書的內容加以更改。
(3) 真實文書的文書品質並未消失:真實私文書的內容精行為人竄改後,其證明資格和
文書品質,並沒有因此而完全消失,始屬變造。如果已經完全消失的話,則屬偽造。
3. 變造或偽造私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足以
生損害並不以實際上真的發生損害為必要,只要有足生損害之可能,即可。
4. 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偽造或變造私文書的故意。
--
作者: askingts (請問)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賣「呈陽性反應驗孕棒」賺大錢的八卦?
時間: Thu Dec 29 16:12:42 2016
※ 引述《nnlisalive (nnlisalive)》之銘言:
: 國外論壇賣「呈陽性反應驗孕棒」,一天賺6500元
: 「這世界上真的有很恐怖的東西……」。
: ▼「呈陽性反應的驗孕棒」在國外論壇上販賣中!
: https://tripearth-media.net/news/pregnant-woman
: 到底買用過的幹麻啊?
: 顯示懷孕是別人的又不是自己的啊
: 有沒有呈陽性反應驗孕棒很好賣的卦?
已經違反台灣法律了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5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驗孕棒沒有修改權之人 擅自更改驗孕棒的內容
原本變造的真實客體必須為真實的驗孕棒
若購買者為婦人 目的在逼婚
則變造私文書的結果 已經對他老公或情人 發生損害之可能
此例購買變造過之驗孕棒 婦人雖非變造驗孕棒之人 但實為變造驗孕棒之人的共犯
http://www.lawgov.org/law_law26.html
刑法第 210 條 (偽造變造私文書罪)
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www.justlaw.com.tw/LRdetail.php?id=317
偽造文書罪的成立要件為何?
多半民眾所說且常遇到的偽造文書罪指的都是刑法第210條的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
、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行為有二個,
一個是偽造私文書,另外一個是變造私文書,且要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始可能構成
本罪。以下分別討論本罪之成立要件:
1. 偽造私文書:偽造私文書是指沒有製作權的人,製作虛偽的私文書。所謂「虛偽的私
文書」是指非出於私文書上所示的作成名義人的文書,也就是說對外足以詐騙別人,使別
人認為此虛偽的文書,是與作成名義人具有同一性的文書。
(1) 行為人必須是沒有製作權的人,而假冒或捏造他人名義製作私文書。
(2) 作成名義人的同一性
2. 變造私文書:是指無權修改私文書內容之人,擅自更改真實文書的內容,故原本變造
行為的客體必須是真實的私文書。
(1) 無權修改內容者的竄改:行為人必須是沒有權限修改私文書內容之人。
(2) 就真實文書加以竄改:行為人必須就本來為真實的私文書加以竄改,所以說變造文
書是指不變更原有文書的本質,僅就文書的內容加以更改。
(3) 真實文書的文書品質並未消失:真實私文書的內容精行為人竄改後,其證明資格和
文書品質,並沒有因此而完全消失,始屬變造。如果已經完全消失的話,則屬偽造。
3. 變造或偽造私文書的結果,必須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才可能成立本罪。足以
生損害並不以實際上真的發生損害為必要,只要有足生損害之可能,即可。
4. 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偽造或變造私文書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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