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網路賣一些.自己當兵時的迷彩服.褲.伸縮皮帶.肩章.有些都已經穿到破掉了.賣了10多樣吧?也花了2年的時間.都東西沒全部賣掉.確突然收到憲兵隊通知.說我犯了~侵占罪~叫我去憲兵隊做筆錄.並把沒賣掉的東西交給它們.筆錄做完時.憲兵說.會把筆錄送到法院.叫我等法院通知出庭~因為我很擔心.會有事情.而且當時退伍時.東西真的沒有說要繳回.況且都有破掉了.只有軍便服.還算新.但當時從軍校畢業時.真的沒說要繳回.而且還讓我們帶回去.如今卻發生��
賣破舊軍衣被憲兵約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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