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對方不給錢沒簽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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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賣了機車給朋友25000他已經給了我15000但是現在他一直拖時間沒給錢這台車他已經騎了大約兩個月車的名字還是我的我如果要拿回車要環他15000嗎?我可以告他侵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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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 avatarDora2014-10-05
先用存證信函通知他.由自民國103年7月?日付訂金取走車號?????之未過戶尚屬本人所有機車後迄今音訊全無.台端惡意違約之事證明顯.並同時命他於一定期限內補足應付而未付之10000元購車價金.逾此期間除將訂金全數沒收外併依法提出告訴你這種情形只能依民法之法律關係請求返還.而不能告刑事侵占罪.除非他有變更機車之外形.顏色或車號.否則他並沒有在已付訂金後而保管持有中有變異為所有之意思.因此他現在的行為還停留在你與他於民法的買賣關係中
Lucy avatarLucy20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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