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得之房屋遭強佔不歸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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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幾年前在某地購得房屋,因疏於管理及長年工作關係國內外跑所以買賣且核發權狀後一直都沒空理它,因最近較空想說過去看看,沒想到不但之前的屋主還住在那邊,向他告知來意後請他搬遷結果竟然遭拒而且還被惡言相向說:房子是我們的你無權要回!!!請問各大大:現我可以告他刑事侵占罪還有甚麼罪?民事可以請求賠償或給付租金嗎?可以的話那又該如何做?拜託各位大大可否說明詳細一點!謝謝!急.急.急!!!不好意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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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 avatarHarry2010-10-08
您好你應該對他提出刑事竊佔罪民事部分你應該對他提出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而一般租金都以公告地價之兩成計算或有其他證據證明租金多少亦可至地方法院檢察署遞狀提告竊佔罪然後於民事法院提出不當得利及返還所有物之訴訟(要告這個才能強制執行,以強制力要他搬遷)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