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版大好

想請教關於贈與的問題

A在死亡前半年內,與B簽訂了贈與契約,是否會侵害特留份呢?

以及這樣是否B就需要繳贈與稅與遺產稅呢?

(B並不在繼承順位內)

因為估狗查到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都屬於遺產,但又看到有文章說贈與契約可規避特留份,所以有點搞混....

謝謝解惑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ad

--

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20-10-01
除非是「死因贈與」才會有侵害特留分的爭議。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0-10-02
但也並不是生前贈與就一定不會有問題,例如:民法§1
173特種贈與被學者解為應繼分之先付。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10-03
如果是涉及家族財產移轉的實際案例,至少涉及民法及
稅法,最好付費找真懂的專業人士諮詢規劃。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0-05
關鍵是贈與契約內容為何?是生前還是死後贈與才贈與。
John avatarJohn2020-10-09
什麼時候交付贈與物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