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失狗狗施打晶片原主人又找上門?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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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原PO已經知道了

動物屬於動產的一種

即使是遺失物想要合法取得也要經過時效取得

遺失物認領 你並未去招領 不然經過六個月你已取得狗狗的所有權了

在此想要提醒原PO一點

你家人所拾獲的狗狗係屬刑法上所保障的財產

你拾獲當時並未做任何招領報案的動作

而將狗狗植入代表你所有的晶片

至此 可能已經構成刑法337條的侵佔遺失物罪

所以還是勸您 趁失主還未採取法律行動

趕緊奉還吧

~這罪名屬於公訴罪~失主一但報案就不能撤銷的~到時會更麻煩




※ 引述《rimadyl (NSAID)》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dog 看板]
: 作者: rimadyl (NSAID) 看板: dog
: 標題: [請問] 走失狗狗施打晶片原主人又找上門?
: 時間: Mon Jul 13 13:09:30 2009
: 今年一月 愛心媽媽撿到一隻很活潑的狗狗
: 因為很可愛也有品種 也能適應我的生活型態
: 所以我就把狗狗留下來養了很久
: 我養了半年 中間已經施打了晶片登記在我名下
: 後來找到很棒的家庭願意給他更好的環境
: 所以我就把狗狗送給這家人養 他們也真的照顧得很好
: 這幾天有人在我的部落格上留言
: 說這隻狗狗是他去年年底遺失的
: 有血統證明書 也有小時候的照片
: 的確照片是很像沒錯.....
: 但是 這隻狗狗在現在的新家庭過的非常幸福美滿
: 而原主人是住在海邊的衝浪客 基本上是開放空間
: 狗狗很容易跑掉......我個人猜測當初就是這樣走失的
: 因為狗狗很活潑好動 我養的時候就有幾次不良記錄了 =.=
: 現在主人家有大院子~常帶牠出去運動 真的對她很好
: 原主人似乎一直想把她要回去..........
: 想請問各位板友
: 這隻狗在他[走失]的八個月內已經施打了晶片
: 即使原主人可以證明這隻狗原本屬於他
: 也可以用民法949 要求兩年內需償還原主人
: 但是我找不到任何民法949和晶片法律效力的相關法令or case
: 不知道有沒有了解這方面法令規定的朋友可以幫忙解答?
: 我實在很擔心原主人會一直滷著要把狗帶回去 甚至來騷擾我之類的...
: 因為狗狗現在過得非常非常幸福! 我不希望她回到那裡又有任何走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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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09-07-16
要還也不是毫無對價的送回去。當中養狗的費用,好歹用民
Rachel avatarRachel2009-07-19
法176I無因管理請求本人償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09-07-20
其實應該只成立不當得利而不是無因管理,因為自始不以為他
Joe avatarJoe2009-07-23
人處理事務的意思為之,亦非明知為他人之事務.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9-07-27
所以個人認為請求權基礎應該適用179不當得利而非無因管理.
Mason avatarMason2009-07-28
無法使用無因管理 畢竟 他是為自己 不是為他人
Madame avatarMadame2009-07-29
第三人因其支出費用免除飼主基於動保法第5條的照顧支出,構
成非給付型不當得利中的支出費用的不當得利請求權案型.
Bethany avatarBethany2009-07-30
如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二冊-不當得利,頁227所舉設例.
Harry avatarHarry2009-08-01
這我思慮未週,不好意思。剛才查了一下侵占遺失物的問題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09-08-03
,實務上不乏此種撿到狗而成立337條的案例。但此係為用
Agatha avatarAgatha2009-08-08
錢可解決的問題。實務通常受限於337的限制,罰金也少少
Steve avatarSteve2009-08-12
。參見板院92簡上92,桃院89易838,竹院92易480,中院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9-08-12
92易1159,彰院94易262,嘉院92簡上52,雄院94簡5450,
Liam avatarLiam2009-08-14
97審簡7329,97審易395,92簡上288,東院96簡上46,96東
Agnes avatarAgnes2009-08-15
簡374判決。頗多用錢可以解決的實務案例。
Candice avatarCandice2009-08-19
EVEN正解 另外縱使判決是罰金 但仍會有前科記錄
Hazel avatarHazel2009-08-20
又查證一下,此明知不法管理依177二項準用177一項,使不
Isla avatarIsla2009-08-21
法管理所生之利益可歸諸於本人。在一些無權處分情況,請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9-08-22
求的利益可能會高於用不當得利,對本人較為有利。
Ivy avatarIvy2009-08-24
這就是為什麼我有寫"亦非明知為他人之事務",177II要明知為
Thomas avatarThomas2009-08-25
他人之事務,不過本例,第三人係將寵物視為自己所有之物,基
Faithe avatarFaithe2009-08-27
本上並未認識或肯認原主人存在的前提下,以居於飼主的身份,
Ophelia avatarOphelia2009-08-29
出於為處理本為自己之事務的意思管理之,因此並非不法管理
Jacob avatarJacob2009-09-03
或說僅為"過失的不法管理",而無177II之適用,蓋本項之目的,
Hedy avatarHedy2009-09-08
旨在嚇阻不法,若管理人僅為過失,則僅得依侵權行為或不當得
Eden avatarEden2009-09-08
利請求之.此可參見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一冊,增訂版,pp.401-
Zanna avatarZanna2009-09-08
404,關於不適法無因管理的說明,特別是pp.404過失不法管理
的部份.
^^^^^^不真正.
Tom avatarTom2009-09-09
E大所言更有理,但這問題應可再爬梳一下。狗從愛心媽媽
Elma avatarElma2009-09-12
轉送給發問人,發問人又無償無權處分給他人。則原飼主的
Selena avatarSelena2009-09-16
的不當得利請求權就係向誰行使?發問者可否主張所受利益
Liam avatarLiam2009-09-19
不存在?如原飼主使用不當得利,發問者應可類推適用183。
Faithe avatarFaithe2009-09-23
??....探討行使不當得利或無因管理的人不是現在這個第三人
向原飼主請求,以達到"也不是毫無對價的送回去"(1F推文)的
Hedda avatarHedda2009-09-27
相反的,原飼主出現要回狗。那發問者之前付出的飼料費與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10-02
目的嗎?這個請求權基礎是不當得利不是無因管理啊@.@"
原飼主行使的是767的物上返還請求權,蓋物權尚未變動也.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9-10-03
養育費用有著落了,用不當得利找原飼主出。理解這樣對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09-10-03
雖然原飼主也可以請求以占有為標的的不當得利請求權,請求
返還動產的占有,或者請求返還無權占有物用益的不當得利...
Ida avatarIda2009-10-05
假設原飼主想不開主張債權性質較弱的179好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10-06
從無權占有人手上取得占有不會變成有權占有啊.....(逃)
Steve avatarSteve2009-10-07
總之,要討論原飼主與發問人,兩位各有什麼權利。
Ethan avatarEthan2009-10-12
發問人與無權占有人間移轉占有的行為,仍然未產生一個法律
上保持占有的原因,原飼主就算想不開要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Caitlin avatarCaitlin2009-10-12
我知道767比179更強大,實際上更可能主張767。但就愛心
Jacky avatarJacky2009-10-17
標的物的占有亦為有理由,蓋占有保護並不得對抗本權人.
Connor avatarConnor2009-10-20
占有只是一種權能而不是權利,從這個角度去理解,占有移轉並
非法律行為,自也不因此使取得的占有具有法律上的原因,受占
有人仍只能主張一般的占有保護,並不取得優於本權人的地位.
Enid avatarEnid2009-10-23
媽媽、發問人、現飼主付的飼料錢。用不當得利討,可以吧
Agnes avatarAgnes2009-10-27
我一直都在主張那是用不當得利討啊-.-"
3F第一句話我就說請求權基礎是適用不當得利而非無因管理了
Delia avatarDelia2009-10-31
完全正確。也許在法律上原飼主現身,對發文人有利就是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10-31
這兩個請求權有衝突的成份,蓋若成立無因管理,則無因管理即
成為受管理人法律上享有利益的原因,而不得主張不當得利也.
Tracy avatarTracy2009-11-02
所以本篇討論的結論是發問人對原飼主毫無無因管理問題。
Hazel avatarHazel2009-11-07
發文人對原飼主用不當得利,原飼主對現占有人用767與179
Steve avatarSteve2009-11-10
不當得利成立可以行使留置權啊^^...發文者也是有767可用的
Eden avatarEden2009-11-15
發問人又把狗送出去了阿,怎麼留置? 0.0"
Hedwig avatarHedwig2009-11-17
......也是,新主人去留置......@@a
Madame avatarMadame2009-11-18
複習債總與物權,真覺通體舒暢。呼~~
Emily avatarEmily2009-11-19
還有一個多月可以複習......(逃)
Zora avatarZora2009-11-22
今年還不能考啦。
Heather avatarHeather2009-11-27
可是再不考大魔王就要改版了耶,不考慮早一點考嗎?
Dinah avatarDinah2009-11-29
是客觀不能考= =,等100年提高為13.2%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