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時加班12小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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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友人請教一個法律問題
友人在傳產工作,有一天她的同事因公外出卻出車禍了
老問叫她下班後去醫院照顧她同事算加班。

在醫院達12小時才回家休息
但隔天老闆說回家休息不用上班
再隔一天上班時
老闆說扣掉8小時沒來上班的時數
可以報4小時加班

請問這樣合法嗎?
我看勞基法的第5到第12小時,加班費不是應該算雙倍?

請懂勞律的大哥大姊幫忙回答,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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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16-04-26
請洽勞工局
Mason avatarMason2016-04-27
另外,在醫院多以standby 吧,跟公司上班有點不同
Doris avatarDoris2016-04-27
不合法,但是差幾百現實中你可能要考慮檢舉後划不划算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4-28
其實,個人倒覺得,老闆還算ok
講難聽一點,老闆有義務派員工去照顧員工嗎?? ^_^
Rae avatarRae2016-05-01
再者,這位員工,跟友人是同事吧,那假若關係很不錯
等同老闆用公款讓同事去幫助同事........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5-04
若什麼都要講合法,員工一開始就可以拒絕非工作的工作...
因為照顧同事並非雇主當初與勞工簽訂的契約內容...
Kama avatarKama2016-05-07
去照顧的人跟被看護的人交情怎樣? 有何關係?
Elvira avatarElvira2016-05-11
難道隔天放假不是嗎?
Joe avatarJoe2016-05-15
個人比較傾向這是 雙方合意調整工作時間
因為勞工"本來就可以拒絕執行上開非工作行為
Necoo avatarNecoo2016-05-16
隔天放假目前看員波文意是用"自己的休假"貢獻出來
Hedy avatarHedy2016-05-19
要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分開看,超時加班是一件事,加班後換
補休或者領加班費是一件事,這老闆處理的不漂亮.Y
Joseph avatarJoseph2016-05-19
另外勞基法沒有規定第五個小時以後怎樣算,因為不支持超
過十二小時還要上班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