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紅單申訴~~急~~急~~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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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駕車超速被開了一張紅單(限速60我車速122超速62)
我在現場發現沿路並沒有設置(前有測速照相)的任何標語
聽說這樣可以申訴免罰是不是真的ㄚ
我是被移動式三角架照相
被舉發違規地點前1公里內都沒有警告標語
只有對向車道有設置一個
請問大家申訴有用嗎
Update:
忘記告知違規地點是龜山鄉
文化一路青山前500公尺處往林口方向
就是從清山路走到文化一路後又轉500公尺處
整條路上從體育館到長庚醫院都沒有警告標語

All Comments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05-13
要申述是你的權益但是申述通過的機會不大,我曾經在國道5號南下37.3公里處超速27公里罰款3500元,但是"前有測速照相"的警告標誌卻設在33公里處。
第一次申述寄去監理站,監理站轉寄開單單位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蘇澳分隊,回函說超速是事實予以駁回,申述失敗。
第二次申述去監理站購買刑事聲明異議狀(後來才知道網路上可以下載)。
理由:警告標誌與測速地點相距4.3公里以失去警示作用,那在1公里處設置一個就好了一直到屏東都不用設置了。
法院駁回理由:高速公路限制速度就是不能超速,況且條文規定至少300公尺設置警告標誌,並無規定最遠的設置距離,因此不能作為申述之理由。
本來還有一次的申述機會,但是這兩次共花了3個月的時間跟掛號費,雖然申述期間罰款不會加倍,想想還是不要再申述了可能還是不會過,最後拿罰單跟申述回函去監理站把它繳掉了。
所以根據我上面的申述結果,我想你去申述應該也是同樣的結論不會過,浪費郵資跟時間,而且刑事聲明異議狀就跟寫狀紙一樣不是很好寫。
Kama avatarKama2013-05-10
是的,超速的部份是需要告示牌
只要您將證據承上
就有機會申訴成功
但可以與您說
不知您當日有無錄影證據
就是當日整條路當時的狀況
因為警方會說....
當日有擺設移動式的告示牌(他們車上會有)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5-09
印象中沒聽過友人
這樣子在問的,
但是您可以直接在上班時間
打該地方的監理所電話查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