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小弟所住社區,最近搬來一戶鄰居,
這戶人家有3,4台機車,
可能因為他們早出晚歸的關係,
平常時候會用一堆塑膠桶跟一袋袋垃圾當路霸佔位,
因為他們佔用太多位子,
有時下班後沒位可停,
會把他們設的路霸移開停自己的機車,
但只要這樣,每天早上我的機車座墊都會被吐一口很濃很噁心的痰!
最近實在忍無可忍,
想在下次被吐痰之後報警處理,
想請教大家,這種行為有任何適用法條嗎?
或者適用公然侮辱嗎?
如果這樣報案,警察是否會受理?
若我沒有預設對象,是否有誣告的疑慮?
其實小弟之前已詢正常管道,
打1999檢舉路霸跟亂丟垃圾,
但都被直接告知社區是私人土地,他們無法處理,
公務機關的回答讓我很失望,
我只是希望住了二十年的家,
好的環境跟氣氛不要被破壞了,
而我們家是舊社區,沒有管委會跟管理員,
實在是迫於無奈,還請各位前輩幫忙指點!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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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LT29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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