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分證被竊取卻又被變造盜用是何種罪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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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身分證被竊取卻又被變造盜用是何種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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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3-05-29
1.偷取身分證,很明顯是涉嫌刑法第320條之普通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視行為如果有刑法第321條之加重行為,則可能成立加重竊盜罪條文如下: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刑法第321條: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Donna avatarDonna2013-05-27
身分證被竊取又被變造盜用沒有罪
Rae avatarRae2013-05-26
我覺得犯意各別.分別處以個別刑責再併合處罰之...
Thomas avatarThomas2013-05-26
1.偷竊罪2.偽造文書罪3.視用途還可以有觸犯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