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前未給付之醫療理賠金需陳報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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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朋友媽媽癌症過世,因過世前有住院的醫療理賠金未給付4萬元,
目前業務員表示將以下列條款辦理,
"當被保險人身故時,對於尚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的保險金,
則以主契約所約定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該部份保險金的受益人"

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我朋友,所以未給付醫療理賠金4萬元將匯到
我朋友戶頭。
朋友媽媽有卡債大於遺產問題,但朋友因認為辦理拋棄繼承牽扯太廣,
欲辦理限定繼承,想請問:

1.未給付的醫療理賠金4萬元屬遺產,應列入陳報給法院的遺產清冊,對嗎?

2.若未列入遺產清冊,而被查到是否會被認定隱匿而取消限定繼承,
變為概括繼承呢?

上面問題再懇請幫忙回覆,拜託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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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17-07-30
現行制度有指定收益人的保險不算遺產,結案。但如果還是有
疑慮建議到各法院訴訟輔導課諮詢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8-04
R大,不算遺產的是身故保險金有指定受益人時,我問
Irma avatarIrma2017-08-09
的是身故時未給付的醫療理賠金,因為醫療理賠金的受
Jack avatarJack2017-08-12
益人只能是被保險人,當被保險人身故時應當為遺產。
Sarah avatarSarah2017-08-16
如果不清楚定性是否為遺產先不列入沒關係 若已向法院陳報
Una avatarUna2017-08-19
遺產清冊 不妨先打電話問一下金管會保險局 確定定性為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7-08-19
產再向法院用陳報狀補陳報 法院公示催告期間應該足夠你們
Steve avatarSteve2017-08-20
查證 而且隱匿也要情節重大 法院不可能課予給你們那麼高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7-08-22
的理解法律條文意義之義務 所以先查證 事後補陳報亦可
Thomas avatarThomas2017-08-24
若你很肯定是遺產 而往生者有卡債 當然要列入遺產清冊
Kelly avatarKelly2017-08-26
畢竟對手是銀行 後續的清償責任分配責任在你們身上
謹慎一點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