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在民國85-95年有一台轎車,但因未定期參加檢驗在95年被註銷車牌,家父在96年還
有開上路且有交通違規而被開罰,且因為車牌已被註銷,他逕自將車子賣給民間的殺肉場
,也沒有將前後車牌給拔回。
我今天去監理所將所有的欠費繳清並想將車輛報廢,監理人員說要將前後車牌繳回才可報
廢,我說車子跟車牌已經都給民間的殺肉場給處理掉了,他說那我就要先去警局辦理車輛
跟車牌遺失,我心想車子是家父賣給殺肉場,如果我去報遺失,那家父是否會有法律上的
問題,以上想請問各位版友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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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開上路且有交通違規而被開罰,且因為車牌已被註銷,他逕自將車子賣給民間的殺肉場
,也沒有將前後車牌給拔回。
我今天去監理所將所有的欠費繳清並想將車輛報廢,監理人員說要將前後車牌繳回才可報
廢,我說車子跟車牌已經都給民間的殺肉場給處理掉了,他說那我就要先去警局辦理車輛
跟車牌遺失,我心想車子是家父賣給殺肉場,如果我去報遺失,那家父是否會有法律上的
問題,以上想請問各位版友該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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