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刑法過失傷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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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因日前我騎車直行時被另一台機車從我右後方想超車,但他沒保持距離,所以他的左後照鏡擦撞我的右後照鏡,以致讓我摔車受到輕傷,有警察處理,之後對方也沒道歉就連他父母都認為是我自己摔倒的,對待我的態度超差的,目前已拿到現場圖及照片,經由員警解釋確實是他由我的右後方擦撞到我的機車.想請問:1.已提出告訴有可能檢察官以"不起訴處"結案嗎?如果起訴,會有勝算嗎?2.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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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avatarJoseph2010-01-26
發問adorable_Isabel大大您好,針對問題解說如下,僅供您參考之:A:『1.已提出告訴有可能檢察官以"不起訴處"結案嗎?如果起訴,會有勝算嗎?』Q:若對方於偵查庭就車禍中『有無過失』坦承確有過失、並認罪,會以緩起訴處分,但需繳交『公益慈善機構』2-3萬公益金為裁處。直接不起訴處分係針對雙方在偵查庭中(或檢察官再次轉介雙方進行調解、並達成和解共識後),由告訴人撤銷告訴,如此,檢察官即簡易判決對方獲不起訴處分。起訴、對方�
Tom avatarTom2010-01-22
告給他死最討厭這種明明小事卻態度惡劣犯了錯拿一點點錢出來到個歉就沒事還要在那邊耍流氓只要對方已經成年就一定會有案底至於檢察官那邊你可以請律師幫你講勝算會大大提升...Showmore
Jacky avatarJacky2010-01-22
不會阿基本上你可以告他傷害當然有勝算記得請律師但是你必須要有點錢會阿當然會有案底你們如果私下調解得不到你想要的答案就告死他吧!...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