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於10/12晚上11點多發生車禍..是我女兒從後方撞到對方的..當時有作筆錄也有交通大隊來拍照.10/14晚間七點約了對方談論理賠事項.我陪同女兒跟對方討論理賠部分.對方說是我女兒撞他們就是不對.要求損壞部分全部換新.我能接受.但是對方還指定機車行.我們不認同他們很堅持要.(因為那家的零件都比別人貴.因為有開估價單.有比價過.)還要求我們私下和解.我方堅持要到政府機關調解.他們說浪費它們的時間跟金錢.要求這些損失都算我方的.在還沒商量
車禍(我由後方撞到對方對方要闖紅燈突然緊急煞車及零件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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