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撞到闖越雙黃線的路人 - 法律
By Enid
at 2012-01-24T00:00
at 2012-01-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某天晚間10點半的下雨天,我弟騎著他的野狼從礁溪下班,在機車道撞到一個
從對面馬路闖越雙黃線的歐巴桑
事後去醫院看他,她右手跟右腳骨折
------跟他溝通後-----
他說在很遠就看到我弟來,不知他騎這麼快
也一口咬定全是我弟的過錯,還說我父母沒把我弟教好
雙方就態度不好了.....
做初步肇事分析時她說他走到人行道上,然後我弟在人行道上撞到他
還說我弟撞到他以後他飛了一圈,還壓過去他身體,然後我弟騎車跑掉才滑倒
處理的警察也到庭,也說筆錄前後不一
但他說是警察恐嚇她她才哪樣說 (= ="
聴審問他前面有斑馬線怎不走,
她說住了30幾年習慣直接走過馬路
連聽審都說怎會這樣說話
----------------------初步分析判驗出來後---------------
驚人的事發生~
初步分析阿婆:100公尺內有斑馬線,且未注意左右來車,深夜的雨天情況下
穿越雙黃線為肇事主因
我弟: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過了1X天----------------------
阿婆申請調解委員會
一開口就說他做美髮一個月賺9萬要休息半年,加上7間的醫藥費
跟精神賠償一共70萬 不+強制險
也找來從沒看過的目擊證人2名,對方找來的目擊證人也沒回答車禍時有無親眼看到
還找來聽都沒聽過立委,私底跑來跟我們說這樣很划算了
這分明是想說當中樂透一樣.要狠敲一筆
-------完------
想請問有這方面知識的網友,這官司是一定會告了
1. 我弟有驗傷單,且初步分析也對我方有利的情況下(肇事次因)
大約有幾成的勝率?
2. 對方可能會告傷害,但如果對方在最後期限內告我們,收到存證信涵時
也來不及告對方是嗎?
3. 對方找來的目擊證人,要怎麼證明她們有無親眼看到
在沒辦法證明的狀況下,法官是否會採信她們的說法?
4.我弟的發生車禍時完全沒有路人靠近
警察到場時也可證明現場只有我弟跟阿婆,報警跟911也是我弟
這樣是否可提出偽證給對方知難而退?
4.這狀況下民庭跟刑庭都會雙贏嗎?
P.S
9月27號發生
路上無監視器
已更新項目:
反告對方過失傷害如無法和解是否就必須雙方都拘役或有期徒刑?
對方態度很強硬,有跟他釋出善意,但他不太想跟我們談
她有說一句話讓我覺得他只為錢
"你也不想他留案底,70萬!!一毛都不可以少"
我弟是覺得他一定會提告
1.目前可以做的是先告他過失傷害?
2.如開庭時對方提出目擊證人,我方才在法庭上提出偽證與誣告?
3.可以請警察到場證明,現場無目擊證人嗎?
4.對方口供反覆,還說我弟沒開大燈,想搶劫她,警察恐嚇她,這些都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嗎?
對判決有幫助?
從對面馬路闖越雙黃線的歐巴桑
事後去醫院看他,她右手跟右腳骨折
------跟他溝通後-----
他說在很遠就看到我弟來,不知他騎這麼快
也一口咬定全是我弟的過錯,還說我父母沒把我弟教好
雙方就態度不好了.....
做初步肇事分析時她說他走到人行道上,然後我弟在人行道上撞到他
還說我弟撞到他以後他飛了一圈,還壓過去他身體,然後我弟騎車跑掉才滑倒
處理的警察也到庭,也說筆錄前後不一
但他說是警察恐嚇她她才哪樣說 (= ="
聴審問他前面有斑馬線怎不走,
她說住了30幾年習慣直接走過馬路
連聽審都說怎會這樣說話
----------------------初步分析判驗出來後---------------
驚人的事發生~
初步分析阿婆:100公尺內有斑馬線,且未注意左右來車,深夜的雨天情況下
穿越雙黃線為肇事主因
我弟: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過了1X天----------------------
阿婆申請調解委員會
一開口就說他做美髮一個月賺9萬要休息半年,加上7間的醫藥費
跟精神賠償一共70萬 不+強制險
也找來從沒看過的目擊證人2名,對方找來的目擊證人也沒回答車禍時有無親眼看到
還找來聽都沒聽過立委,私底跑來跟我們說這樣很划算了
這分明是想說當中樂透一樣.要狠敲一筆
-------完------
想請問有這方面知識的網友,這官司是一定會告了
1. 我弟有驗傷單,且初步分析也對我方有利的情況下(肇事次因)
大約有幾成的勝率?
2. 對方可能會告傷害,但如果對方在最後期限內告我們,收到存證信涵時
也來不及告對方是嗎?
3. 對方找來的目擊證人,要怎麼證明她們有無親眼看到
在沒辦法證明的狀況下,法官是否會採信她們的說法?
4.我弟的發生車禍時完全沒有路人靠近
警察到場時也可證明現場只有我弟跟阿婆,報警跟911也是我弟
這樣是否可提出偽證給對方知難而退?
4.這狀況下民庭跟刑庭都會雙贏嗎?
P.S
9月27號發生
路上無監視器
已更新項目:
反告對方過失傷害如無法和解是否就必須雙方都拘役或有期徒刑?
對方態度很強硬,有跟他釋出善意,但他不太想跟我們談
她有說一句話讓我覺得他只為錢
"你也不想他留案底,70萬!!一毛都不可以少"
我弟是覺得他一定會提告
1.目前可以做的是先告他過失傷害?
2.如開庭時對方提出目擊證人,我方才在法庭上提出偽證與誣告?
3.可以請警察到場證明,現場無目擊證人嗎?
4.對方口供反覆,還說我弟沒開大燈,想搶劫她,警察恐嚇她,這些都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嗎?
對判決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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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Damian
at 2012-01-25T01:25
at 2012-01-25T01:25
民事賠償部分:兩造雙方,車損、醫療費用等依過失比例各自均攤。(保險公司賠償)(2) 雙方和解,賠償一定數額給告訴人(歐巴喪),雙方撤告、簽立民事、刑事和解書。總結 : 舉證、蒐證,反控,都是靠自己去挖法條和蒐集,如對方這種不合理要求總認為自己傷的比較重就可以恣意開口要賠償,那請閣下多看看某些車禍案例,傷最重的被判刑、還要賠錢,這不是沒有的、而是要扭轉自身的頹勢,以免蒙受這種不白之冤,但既然雙方都有過失也不能逃避自己的責任,如何處理就看板主了。
2012-01-26 14:11:20 補充:
車輛受損部分,請商家估價、開立估價單。暫緩修理,待官司落幕再修復(已經修理就算了)
醫療費用,單據須留存或影印,有工作的話、有請假扣薪請公司開立證明之類的,或者出具打卡紀錄。
2012-01-26 14:14:36 補充:
另外、如果你們的案子已經鬧到開法院庭,你的手腳就要快了,因為到了法院開個一次庭如果沒有什麼爭議,通常判決很快就下來了,要小心。
2012-01-26 15:29:44 補充:
還沒上到法庭的事情,現在說都不準。
如果證人是在調解委員會出現的,請你們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記錄,看看上面有沒有紀錄證人的說法。(應該是不會有,不然就耐心的詢問調解委員會)
如果證人敢出庭作證,等他們掰完了直接向法官告發他們兩個作偽證、誣告。
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兩造互告一定是兩邊都會有罪,怎麼判、要看法官,拘役、有期徒刑多久,都不一定。(最後都是易科罰金)
刑事部分如果終結。
再來才是民事賠償部分,他那個 70 萬的算法,我相信調解委員也算不出來,上了法院給法官判,也不可能超過 5 萬。(我亂猜的)
2012-01-26 15:29:49 補充:
總而言之他說他損失有超過 70 萬,那麼在法庭上求償的依據都是需要"證據"的,不是用嘴巴講就會有,知道嗎 ? 提的出來、能夠證明,甚至連法官都認為合理才會判決賠償。
否則,過失比例原則之下,他要拿到這麼多錢,除非他碰到恐龍法官。
2012-01-26 15:35:45 補充:
要提告,準備好所有的資料,直接去地檢署按鈴申告(新聞常常看到的那個鈴)
按下去,直接進去地檢署作筆錄,檢察事務官、檢察官都不一定。
通常是 檢察事務官 幫告訴人做筆錄,記得要提呈的物品證據,一定要拿好、要交給檢察事務官、檢察官,要讓法警交付、不要自己跑上去拿給他。
如 : (盡量都給副本、有正本也拿過去)驗傷單、財物損失、鑑定報告之類的。
By Mia
at 2012-01-24T12:41
at 2012-01-24T12:41
例如在馬路上、甚至是馬路上的人行道,只要我見到行人(尤其是老公公老太太),我一定會提起10分精神超級小心,深怕行人突然衝出來。
沒辦法,我們騎車用路人就是要有個認知,而且站在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待「用路權」,結果就是如下:
1.宜蘭基本上,目前還算是鄉下地方,人們在鄉下地方不管是走路、或是騎車、開車,一定難免多少會有著「這邊比較偏僻沒車啦!管他的直接過就好了。」......所以才造成鄉下地方這麼多意外
2.其他的我就不多說明了,總之就是「盡量慢慢慢」
3.如果不習慣慢...(例如像我這種的不喜歡慢慢來的人),就只剩下「小心小心超小心」
2012-01-29 15:23:05 補充:
其實在宜蘭騎車或開車,真的要很「神經質」
如果不很「神經質」,發生意外的機率高達八成以上
所謂的神經質就是,眼睛要注意到四面八方(包含後方),範圍在100公尺~200公尺能見度以上的就要繃緊神經。
2012-01-29 15:30:29 補充:
小弟我講個親身實例給版大你聽:
約一年前,我經過東港橋,當時下著雨而且非常的冷,我剛上橋墩,我騎在慢車道。
騎到快要完全上橋(就是快要爬波段結束),有台機車左搖右擺的,我怕撞到他於是加速超車(我方向燈有打),超完車剛好變成急下坡,當時我心裡OS
「打敗!車子這樣子亂騎,是在騎什麼」....都還沒OS完,還沒回神,前方我突然看到一整排的汽車後煞車燈全亮
全亮後我馬上煞...來不及了,直接給他KISS下去
所以嘍......= =
By Mason
at 2012-01-25T01:22
at 2012-01-25T01:22
請求對方提出醫療單據
精神賠償要在多也沒用他要能夠證明他吃飯的傢伙確實無用武之地
你要跟阿桑說
你提出這麼高的金額沒用
你違規在先肇事為主因
若我提出有利證據
我可能宣判的罪比你輕
但你為肇事主因
你賠的一定比我多
我若一口咬你
我跟你都要抓去關
如果對方找誰你就錄下來.既然有鑑定結果
你怕什麼?
管他獅子大開口
你也向他求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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