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文很多耐心看完)謝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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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號發生車禍 下午4點30左右由於對方閃紅燈(開車)男生開車、女生副駕駛座(共2人)中年人,我方閃黃燈(機車)共2人,當時互撞後對方不關心我方朋友傷患,當時朋友已經呼吸困難,一直不前來關心,也擦傷,而過沒多久馬上送急診室。對方一直說我方騎車很快,我方騎的速度約30-40,地面沒煞車痕跡,要撞對方時有煞車,而撞到對方駕駛座左邊的門凹了一塊,我方機車撞到後原地倒地,機車油門一直催,事後馬上拔鑰駛,沒移動機車,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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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da avatarHedda2013-03-30
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1.本案肇事責任歸屬大致如下對方車支道車未禮讓幹道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本案我方為幹道轉彎車對方依法須禮讓我方先行}我方車目前並未發現違規因素但後續有可能被認定有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肇事次因若對肇事責任歸屬有疑慮之時大大可待事故滿30天以後向警方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以釐清雙方責任歸屬!!其次若我方確認無肇事因素依法我方無須賠償對方!!對方須負起本案所有相關賠償責任!!即便我方有肇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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