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機車待轉前進時遭對方機車闖紅燈衝撞 不肯賠車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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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7/1/26 23:0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不清楚
我:2017/2/2 早上至醫院驗傷並已開立甲種診斷書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當下雙方皆有車損、輕微擦傷未立即送醫,拿到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警方表示民事部分只能私下和解或民事訴松。。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僅強制險
對方:不清楚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1/26:
在我停在機車待轉格,看到對面綠燈、左右都紅燈時才放心的往前騎,
往前騎約30公尺處就感覺左邊有很快的機車衝過來,但反應根本
來不及,於是兩台車都倒地,雙方機車都有損毀,不幸中的大幸是雙方都只有擦傷,對方
堅持是看到黃燈才騎,且說他有按喇叭,認為我是沒注意他才導致車禍,當下立即報案未
移動現場,雙方前往派出所完成酒測及備案。

PS.因是第一次發生車禍,當下對流程不是很清楚,所以隔天開始研究,詢問到身邊親友應是闖紅燈需承擔
較大責任。

2/1:
已修好機車並開立估價單及收據,本日線上申請警方的事故圖,並跟對方電話&簡訊聯繫請對方可只
賠車損,在2/2 12:00前未確認是要和解,就要備妥相關證明提告,對方雖態度變軟不再堅持是我的責任,
但仍不願意為闖紅燈撞到我的部分賠全部車損部分,甚至還提出他是主線道,我是支線道
的邏輯,並且提到等判決書出來再談,後來雙方暫定兩日內再約時間至警局內談,但晚上
10點多對方傳簡訊說等判決書出來再談。

2/2:
已至醫院驗傷及開立甲種診斷證明書、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也未回覆,於是決定
走提告流程(刑事+民事)。

六、問題:
手上已有拿到的資料: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甲種診斷證明書。
申請中尚未拿到的資料:現場事故圖、初步分析研判表


1.若我要提告比較適當的時間點是? (ex.目前就可提告 / 等收到事故圖 /
等收到現場事故圖和初步分析研判表)
目前因現場事故圖和初步分析研判表都不是當下申請就馬上可拿到,但目前僅就肇事責任來看對方
是佔大多數,擔心跑提告流程也要等候。

2.提刑法、民法、警察正式報案流程上的順序?
網路上查到是以刑法逼民法會比較有效率,但未提到順序是如何。(ex.警局報案->刑法->民法)




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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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7-02-04
1. 目前就可以告了,但你告對方受傷也會告
2. 提告就刑事,之後在一審終結前提刑事附帶民事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2-08
你也可以額外告民事,但之後還是會等刑事後再民事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7-02-09
但最後還是會請你先和對方和解
Freda avatarFreda2017-02-12
除非你有調解不成立的證明,不然檢察官都會送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