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橫越and酒駕 - 酒駕

Table of Contents

十一月三日二十二時三十幾分,發生了車禍.想請教,我行駛在一般道路.我是直行機車,對方也是機車從我右側路間橫越想騎至我左側逆向車道.我一時反應不及煞車不住.我撞上了對方.我機車毀壞,身體多擦傷.對方也是車子毀壞也有擦傷.在醫院時他說願意負擔我修車跟醫療費用,後來見到修車價錢又說比預期的高付不出來.(但我是希望他把我車子修好就好,那是我上班上課的代步工具)以致雙方要去調解委員會談.我想請問已路權來說誰對誰錯?酒測時對方酒測未

All Comments

Emily avatarEmily2010-11-08
十一月三日二十二時三十幾分,發生了車禍.想請教,我行駛在一般道路.我是直行機車,對方也是機車從我右側路間橫越想騎至我左側逆向車道.我一時反應不及煞車不住.我撞上了對方.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9條1項6款規定: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故對方起駛未讓行進中車輛先行為肇事原因,而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視個案具體認定。我機車毀壞,身體多擦傷.對方也是�
Ethan avatarEthan2010-11-08
唉呀妳真是笨對方喝酒了即使沒有到標準但還是會判他為第一兆事者妳也自己回想看看如果路口是大路口那妳有沒有想到對方有兩段式左轉?到底是誰站得住腳妳自己稍微動動腦就知道如果你要的話就是雙方面都把機車強制險拿出來賠一賠當沒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