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這樣的判決....無言 - 法律
By Odelette
at 2013-12-24T00:00
at 2013-12-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於今年4月騎車被後方休旅車追撞倒地(滑行很遠.遠到看不清楚駕駛人年紀)..對方副駕駛座的人有下車查看一下..看到我膝蓋有一個大傷口血流不止..但是並未幫我叫救護車也沒有等我叫警察..只說了一句下次騎車小心點..傷口很深要去看醫生..隨時上車走人..請問這樣算肇逃嗎?我正常行駛中..是他撞上來耶~~
我隨後報警處理..警察從監視器照到的車牌追查到車主(對方車速不慢)..但是警方通知幾次對方作筆錄..對方都沒有出現..
11月開庭..傻眼的是開庭前2天我收到對方的不起訴書..內容簡單的寫說檢方從國防部的網站上查到車主當時在當兵..當天駕車的是車主的父親..駕駛人沒有下車察看傷者是因為膝蓋不適..警察通知沒有到案是因為駕車者不是車主本人..等等~~總之就是說我告錯人..必須重新告車主的父親..
我強烈質疑對方是找父親頂替..
綜合以�
我隨後報警處理..警察從監視器照到的車牌追查到車主(對方車速不慢)..但是警方通知幾次對方作筆錄..對方都沒有出現..
11月開庭..傻眼的是開庭前2天我收到對方的不起訴書..內容簡單的寫說檢方從國防部的網站上查到車主當時在當兵..當天駕車的是車主的父親..駕駛人沒有下車察看傷者是因為膝蓋不適..警察通知沒有到案是因為駕車者不是車主本人..等等~~總之就是說我告錯人..必須重新告車主的父親..
我強烈質疑對方是找父親頂替..
綜合以�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Kelly
at 2013-12-26T11:15
at 2013-12-26T11:15
2.發生車禍要報警處理.不可自行駛離現場.若自行駛離現場.而且你有受傷.對方已構成肇事逃逸罪.刑法185-4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前項駕駛人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By Steve
at 2013-12-27T19:15
at 2013-12-27T19:15
假設,對方兒子真的不是駕駛人;而肇事逃逸不算在他頭上;
而對方父親承認當時駕車且無法下車協助;(但仍然把車開走,又沒有報警記錄);難道不能是這位父親"肇事逃逸"嗎??
不解+不解
大大是哪裡出了問題了!!
大大別盡想著別人(檢方)(警方)(軍方)出了甚麼問題;
很有可能是大大自己漏了甚麼東西呢!!
還有一點,至關重要;
大大11月收到(對方兒子)的不起訴書,然後,才知道原來真正的肇事者是那位"父親";
那不就簡單了嗎??
只要對那位父親提出"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這兩條;就有得瞧了;
(過失傷害罪的,六個月的告訴效期,,是從知道(確認)肇事者是誰之後,才開始算時間的)
(別管他是誰,在開車,,重點是取得應有的損害賠償)
(用盡各種手段,如肇逃、過失傷害等)
以上
好爸爸與帥兒子
By Carol
at 2013-12-24T05:53
at 2013-12-24T05:53
By Damian
at 2013-12-24T03:03
at 2013-12-24T03:03
發現犯罪6個月內可以提出告訴,你的案件可以再處理。
因每個案情都有不同之處,你可以前往該案了解該案是否與你情節相符,
FB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t28054653%E6%8F%90%E4%...
專業調解人員敬上
Related Posts
車禍事故遇到困難
By Edith
at 2013-12-23T00:00
at 2013-12-23T00:00
電腦異常當機
By Lydia
at 2013-12-23T00:00
at 2013-12-23T00:00
可以依刑法339條告他嗎
By Edith
at 2013-12-23T00:00
at 2013-12-23T00:00
車禍提告、和解問題
By Freda
at 2013-12-23T00:00
at 2013-12-23T00:00
機車欠稅網路上查的到嗎??
By George
at 2013-12-23T00:00
at 2013-12-23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