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一直都無法和解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去年8月騎車撞到闖紅燈的人對方沒事但我有受傷當初有到大醫院做診療有輕微腦震盪再次回診檢查時我想再做一次檢查醫生回應我說如果要再做檢查代表我接下來就是要住院做手術了後來跟對方談和解對方聽到我這樣說希望我去別間醫院再檢查一次腦部我和解書上附有若有後遺症要對方負責的但書但對造是希望等我確認沒有後遺症的問題再來談和解對方把話說得很為我著想但我總感覺他們只是想要拖過傷害罪時效請問到底該怎樣解決這件事情呢?

All Comments

Dora avatarDora2015-01-23
你好:一般在和解部分頂多註記包不包含強制險之理賠,沒辦法以你這樣的但書來處理!若確定我方傷勢在六個月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限內無法穩定,那麼先行提告掌握我方的權利就是必須要的行為。提告過失傷害並非得告到底,且法院審理得先透過偵查庭....再到審理判決,並不會很快判決確定,只要雙方在判決確定前達成和解都可以撤回告訴喔!以上,請參考。...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1-24
任何人都無法接受 你這種[但書]和解你這種 [但書]除頭殼壞掉的人之外 誰願意跟和解?和解 就是 一次達成 完全概括萬一 3-5個月 3-5年 你自覺 身體不適 難不成 對方要保證你一輩子不是 對方是否蓄意拖延 等待超過追訴期提告是你的權利 任何人都無權阻止是你自己在拖延 自己提告的權利參考 洪七公 大師 給你的建議吧2015-01-2419:34:19補充:何況對方都已經賠償你機車修理費和強制險賠償了顯見對方並非 那種不講��
Kama avatarKama2015-01-26
我是覺得對方可能就是故意再拖要等時效過你希望在過年前解決那應該時效就是那時候吧?那可以先不要談了先去地檢署按鈴比較快上法院只要有傳票是可以請公假的公司一定得准假不會有不好請的問題不過你去提告那天就只能請事假了...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1-23
去年8月發生的事.刑事提告期限快到了.建議現在先告對方過失傷害再說.
Gary avatarGary2015-01-24
車禍相關法律由律師來回答您律師幫您找出最有利的法律觀點我幫您法律服務網http://www.law580.com.tw/
Kumar avatarKumar2015-01-23
去年八月發生的事情,提告期限快到囉建議直接找律師寫狀提告透過警局再到地檢署,恐怕會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