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上調解委員會前的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去年12/8號發生車禍
對方開自用小客車行至有號誌路口前行車道擁塞仍逕行駛入妨礙他車通行
我方騎乘機車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
問題一
當時很確定對方有闖紅燈
由於我方車道綠燈他無法繼續行駛才突然停在路中央造成車禍
當時有交通警察在場但是初步分析研判表卻沒有怎麼辦?
問題二
當下沒有發現有受傷
幾個月後發現身體不適
今年三月份去醫院檢查得知頸椎受傷
今年3/11號要到調解委員會調解來得及求償嘛?

All Comments

Harry avatarHarry2010-03-11
問題在於你為何承認你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去注意的過失,而不往有利的方向辯解呢?對方闖紅燈不是車禍主因,縱使對方闖紅燈後,也是處於靜止狀況,不是嗎,真正的車禍主因你已經承認了,不是嗎?請你再描述有利的,再依據樓上所指示的方向處理,否則白費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