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不知道誰對誰錯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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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對面來的機車左轉當時我已經過路口了他打方向燈左轉我車速過快 所以來不及煞車撞到他狀到他時候我已經過路口了在對面的路口前面請問這樣是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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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 我的車速過快 可是 他在我對面車道它直接打方向燈左轉 那邊好像沒畫2段 可是我都過了路口她才轉彎 當時撞到他時候已經過路口了 也有叫警察來看 可是誰對誰錯還不知道 要等明天才會知道 請問 光看這幾點我是錯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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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限速我不清楚可是我直覺我當時有7~80....也有很多目擊者 他們說有目擊者要去作證我車速過快才會釀禍

All Comments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0-08-20
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對面來的機車左轉當時我已經過路口了他打方向燈左轉我車速過快所以來不及煞車撞到他狀到他時候我已經過路口了在對面的路口前面請問這樣是誰對誰錯.... 以下步驟供你參考:第一 釐清肇責依路權來說,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所以對方是肇事主因,我方是肇事次因。建議你在事故七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 (免費),這張圖就可以大概看出雙方肇事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第二 雙方權益雙方在法律上的責任:刑事上會有過失傷害的刑責(留下前科以及拘役或罰金),民事上需負侵權損害賠償的責任。何謂[過失傷害]加害者在此事故中有肇事原因或違規事項時,傷者受傷也是事實,那過失傷害就成立了。(事故後六個月內的時效) 相關求償項目如下:一、醫療費用,可以先申請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 健保醫療費2. 急救費用3. 合理交通費4. 看護費用5. 殘廢給付二、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雙方的其他損失,可依肇責比例向另一方要求賠償,如下:肇責比例只要雙方合意即可,一般坊間是以七三論,較常見,供你參考。如果有第三人責任險這方面可請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協助處理。 1. 看護費用2. 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3. 後續醫療費4. 精神賠償5. 財產損失6. 其他損失 第三 安排調解雙方依上述的求償內容,將求償明細以及相關依據備妥,在合理範圍內賠付給另一方,並到調解委員會安排調解。如何安排: 致電給承辦員警轉介調解或自行至事故地鄉鎮縣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有不懂的在問我,祝你順利 !!
2010-08-18 10:14:11 補充:
依路權來說,路權的確在我方,但我方會有超速的肇事次因。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0-08-18
很高興能為您解答:
我認為這就是騎機車的人錯,因為照理講如果不是直行應該要讓直行車過,所以開車還是要小心,也記得以後不要再像這次一樣開那麼快!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8-18
以下分析係按照您提供的資料,實際情形仍以肇事圖為主:
一、轉彎車應該直行車,按目前修訂後的道路交通管理法採絕對路權制,所以路權在您,這部份他錯。
二、該路口是否有兩段式左轉設置?
三、您超速的程度為何?限速為何?
由於目前改採絕對路權制,所以對方要負擔的成數是較大的。
2010-08-17 23:05:35 補充:
現行法令是絕對路權,但因絕對路權是從95年7月起開始,故實務上或法院見解上,有部份案件是以絕對路權來討論,有些案件仍以相對路權來討論。
這是很麻煩的一件事,包括目前產險公司也還是沒有統一的肇責理賠判定方式。
如果你碰上的法官是以絕對路權來審理,那此次事故對方屬100%肇事責任。也就是您根本就不必負任何的肇責。
若法官仍引用相對路權,則您有未注意車前動態及路口未減速或超速等因素(肇事次因)。如果很衰,遇到法官已形成這樣的心證,即使您為次因,且肇責成數少,但仍要面臨刑事的責任,也就是「過失傷害罪」,一般坊間常會以刑事逼民事,利用對造面對刑責的顧慮,而在民事部份做妥協來達到目的。
2010-08-17 23:05:53 補充:
建議您先不必急,先等初步肇事研判出來後,申請調解看看,若能調解成功,在您可接受的範圍內,對您超速的責任來理賠。
最後…看看該路口有沒有監視系統,調出來看看對方是不是一打方向燈就轉彎,那麼在爭點上,就有相當的爭點可以發揮了,因為有判例可以援用。
Ula avatarUla2010-08-18
他那裡有沒有待轉區?有的話是他的錯
他是轉彎 你是直行 他錯
重點是一定要報警
2010-08-17 11:30:17 補充:
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個鬼帝王條款在現在已經很不適用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0-08-21
兩個都有錯......
機車屬轉彎車輛要禮讓直行車輛,您直行車輛未注意前方狀況且車速又過快
這是我的解讀,實際上還是要看交通隊的肇事鑑定報告才準,因為我是就妳
字面上的狀況分析的。
Hedda avatarHedda2010-08-17
建議找律師協商看看!
如果真的覺得自己錯了,就私下去找對方談和解的問題吧!
我的看法:
您自己提到"車速過快",光憑這點~您要判賠對方的機率就很高了!
台灣的法規中,通常去撞別人的就是不對~因為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會發生這種車禍,只能說....下次開車真的要再細心一點!
祝您好運!~和氣生財喔!
人沒事就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0-08-21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啊..所以是他不對地
不過你過快是多快..如果限速60..你開到120..
那也沒什麼好說的..去坐牢吧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0-08-18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印象中好像是對方錯....
但你們發生事故當時沒請警察來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