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之後續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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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詢問一下是否有人知道該怎處理九號的中午~回家的路上與同向的便當車發生ㄌ意外還好我的車速不快,車子沒有多大的損傷,對方人車都沒事但是~我的右腳,右手,,右腳踝發生ㄌ嚴重的擦傷以及挫傷對方不理會也離開ㄌ現場之後發現手,膝蓋一直在流血~只好先去醫院掛急診準備打電話的時候才發現我的NOTE8吋平板因為剛剛的碰撞整各機身變形液晶破裂,只剩下四分之一的下螢幕免強還看的到一點點擦好藥照X光片之後到警局去備案~好心的員警幫我聯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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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dy avatarHedy2013-08-16
1.你們同向車道發生車禍.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4條.你可在7天後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2.對方發生車禍沒有報警處理.而自行離開已構成肇事逃逸罪.刑法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