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我父親車禍的事件。我爸(行人)在住家前馬路路口與機車發生車禍,道路為雙向各一車道。我爸因沒有走斑馬線有錯在先無誤,這點我們承認。機車騎士事後完全沒有任何關心的電話詢問(父親受傷救護車送醫)。機車騎士在初判出來後打電話給我們說初判上寫都是我方的錯導致的於是跟我們求償。初判表上-對方1.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2.肇事後,未先標會車輛位置,移動車輛。初判表上-我方1.行人不依規定行走行人
車禍事件對方將提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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