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車禍事後處理 - 法律Christine · 2013-12-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在11月24日在省道三車道的最內線和一台機車從機車道斜切進來,看到時他已在中線車道偏內,我急煞鳴笛且左偏(如在偏就上安全島),還是在我車右後照鏡發生碰撞,前方約200公尺才有路口,我速度約50_60,現在對方有一位自稱是傷者(歐媽桑骨盆骨折不用開刀但須休養2個月)姊夫說要處理(因我有第三責任險)開價8萬要不然要告我,責任還沒確定,請問各位前輩應要如何處理,謝謝感激不盡法律All CommentsGeorge2013-12-201.對方機車從機車道斜切進來.侵犯路權.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1條.行車遇有轉向.減速暫停.讓車.倒車.變換車道等情況時所用之燈光及駕駛人之手勢.應依左列規定.六.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光或手勢.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9條.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三.變換車道時.應讓Hardy2013-12-23大大好,1.肇事責任=賠償責任(按比例)2.肇事因素=刑事責任(不按比例)3.手上的事故登記聯單,看一下何時及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的官方報告之後.4.才能知道我方的車禍的肇事因素及民事的賠償比例,還有刑事責任5.賠償金額不是用喊的,賠償金額是要有依據及單據及證明的6.賠償金額沒有骨盆骨折=多少錢,大腿骨折=多少錢.7.只能有憑有據才能主張.8.大大會問8萬合理嗎.回:和解者,無所謂合理與否;上法院,就必須有憑有據了;以上好爸爸與帥帥兒子...Ida2013-12-24依你所講的情況,我質疑這可能是一場假車禍真詐財事件1.依你所述情況研判「除非是限速路段,汽車在內車道時速50_60,行進中,並無超速,且機車從機車道左斜進內3車道,汽車駕駛人看到時機車已在中線車道偏內,緊急煞車鳴笛且左偏(汽車閃避幾近上安全島)」,以上你必須舉證為真(提出行車記錄器錄製檔或路段監視檔記錄案或見證人),有一點質疑你說的與實情有差錯語病),既然「看到時機車已在中線車道」,你也方向盤左打幾乎撞安全島,那應該��Poppy2013-12-20法律講究證據!事發當時是否有報員警處理?製作筆錄?這是將來判決的依據!若沒有那就很麻煩!由敘述情況得知,機車已經違規到內線?(第二條車道)?事發當時汽車是否跨越分隔線?(對你不利的事項)!一般慣例都會認為大車撞小車!除非你有證據!(筆錄或行車紀錄器)假如有其中一種,你就不用怕,並不是大聲就是有理!賠不賠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算將來他告你也不用怕!到底台灣還是個法治的國家。PS.各個鄉鎮區公所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可以詢問一下!...Related Posts是否可販賣美國買回藍光片?關於甲級安全管理師和甲級衛生管理師考試問題刑事及民事賠償賠償金付不出會如何~急!贈20點性騷擾的一些判定問題及法律相關問題上班幾個月後才保勞健保?!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