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情該怎麼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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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大同路一段(北山大橋)是發經過:經過大同路一段要上北山大橋前紅綠燈等紅燈,就發現前方有輛轎車停在橋上,到我上橋過去至少有5分鐘以上,沒有看到那輛轎車的人出現,不以為意我繼續騎我的車,有走過那路段的人就知道機車道每台車都很擠,我剛好是第二台車,剛上橋沒多久我前方機車就突然閃開,就看到標誌桿倒在地上就這樣車壓到號只桿就摔了,倒在地上1~2分鐘後才有人扶我起來,之後就送醫院,事後才知道那輛轎車是因為爆胎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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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14-01-17
發問的大大你好: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壹、就肇事責任而言如你文中所述,『就發現前方有輛轎車停在橋上,到我上橋過去至少有5分鐘以上,沒有看到那輛轎車的人出現,不以為意我繼續騎我的車,有走過那路段的人就知道機車道每台車都很擠,我剛好是第二台車,剛上橋沒多久我前方機車就突然閃開,就看到標誌桿倒在地上就這樣車壓到號只桿就摔了』我方理應為肇事主因;對方理應為次要過失。一般民間談判會以7:3��
Rae avatarRae2014-01-17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元,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富邦新光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有的有送免費道路拖吊(車壞掉的顧路邊的時候很有用,自行找人拖吊超貴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
Erin avatarErin2014-01-18
我方未注意前方狀況、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主因對方未按照規定處理頂多次因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五千到七萬應急鎖骨骨折療養期很長,薪資損失你拿到的金額會很低(我方主因)你的事故不是保險公司引起的請找當事人對方推託,透過過失傷害可以加快流程=(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