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責任釐清 - 超速
By Carolina Franco
at 2010-02-01T00:00
at 2010-02-01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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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姪兒(機車)在99年01月31日在承德路跟酒泉街十字路口與ㄧ台計程車相撞,(我姪兒是士林往台北直行的方向而計程車是台北往士林的方向要左轉),當場我姪兒跟他女朋友都昏迷且全身是傷,我姪兒至今仍昏迷不醒頭部重擊嚴重有生命危險恐怕醒不來,而女方左腳開放性骨折仍要開刀頭部還在出血中但人是清醒的,請問左轉車不是要讓直行車嗎?且他們兩個都有戴全罩式安全帽?一點都沒損壞只有一些差傷的痕跡,怎麼那麼嚴重呢?計程車司機做筆錄時都說他沒錯是我們騎太快,那請問就算是我們超速,我們願意罰款任何交通違規的費用阿!那計程車司機難道一點刑事責任及違規都沒有嗎?
請問:
1.這樣情形是誰對誰錯呢?
2.那我的車全壞了,可以請對方賠嗎?
且有人說對方的強制險可以陪我的車錢,是真的嗎?
3.我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嗎?
請問:
1.這樣情形是誰對誰錯呢?
2.那我的車全壞了,可以請對方賠嗎?
且有人說對方的強制險可以陪我的車錢,是真的嗎?
3.我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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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y Hardy
at 2010-02-05T19:56
at 2010-02-05T19:56
1.在十字路口的車禍事件
基本上雙方都有錯 往往在肇事比例上是一半一半
雖說機車為直行方 小黃為左轉方
左轉應先禮讓直行車
但再實際狀況下 說不出一個準
因此在判定肇責上是各半來分
除非你能拿出證明 證明當下小黃是強行左轉(實際上真的不好判定)
但 請注意
若你承認你為超速者
在判定上 你的責任將提高 也就是說
這次事故 機車必須負擔較大的責任
小黃並無大過失
到最後 有可能錯在機車 小黃是無需負責的
所以在未釐清責任之前千萬不要說自己犯錯!
2.若今天判定小黃須負全責
你所受損的機車 可要求全額修復費用
但就肇責來分 則以比例分攤
50/50 就是整個事故所需維修+醫療費用各半分攤
60/40就6比4 以此類推
強制險並不能賠償財損
強制險只針對醫療賠償 也就是只對人不對物
強制險賠償內容樓上朋友已詳述 就不再多說
3.所需文件要分2種
一是醫療費用 也就是所有醫療費用收據皆須留存
二是財產維修費用 機車的修理費用收據
收據一定要收集好喔
最後 給你一個建議
基本上和小黃發生事故 並不好處裡
尤其當事者若受傷 '當下無法交代車禍過程 更是難上加難(肇事責任不易釐清)
我會建議你 立場踩硬一點 不要被他們遷著走
不惜上法院見的心態 要求賠償
若你需要專業人士幫助
你可察看機車強制險承保的保險公司為何
請那間保險公司幫忙(指保險公司的業務或專員)
或是尋找律師協助
這樣會比較好處裡
加油囉!
也希望你姪兒和他女友都能早日康復~~~~~祝福他們
By Una
at 2010-02-01T20:08
at 2010-02-01T20:08
2.財損依肇責賠償,強制險為交叉賠償,只賠人醫療不賠車
3.請蒐集你的損失,並計算醫療費...等等,向對方求償
可先申請調解,或直接提告,避免對方做出脫產行為
By Audriana
at 2010-02-05T08:01
at 2010-02-05T08:01
1.這樣情形是誰對誰錯呢?
左轉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如有超速為次因
也就是說都有錯
2.那我的車全壞了,可以請對方賠嗎?
當然可以!
且有人說對方的強制險可以陪我的車錢,是真的嗎?
---強制險賠人受傷部分但不賠機車
---賠償項目:
一.申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
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傷害醫療給付項目如下:
1.)急救費用:
例如救護車費用(附收據)
2.)醫療收據:
例如掛號費,自負額,診斷書費,膳食費(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每日$180元),等(附正本收據或副本加"正本相符)
3.)接送費用:
例如轉診,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來回各算一次,合計最高以$20000元為限(附計程車收據)
4.)看護費用:
例如住院期間傷情嚴重所需之看護費(附看護收據),
出院後如須看護,須要醫師於診斷書上清楚註明,
每日$1200元(本來為$1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200元,最高30日為限)
5.)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本來為$1200元,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事故調高為$1500元)
6.)輔助器材費用:
診斷書上醫師註明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須之費用(附收據&診斷書)
例如義肢器材最高$50000元,其他醫療器材最高$20000元(本來分別為$30000元及$10000元,
98年3月1日起發生之交通事故調高為$50000元及$20000元)
7.)以上傷害醫療給付以$20萬元為限
8.)如果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最高可申請給付$150萬;
所謂殘廢,指受害人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治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之狀態.
二.向車禍肇事人要求賠償部份:
1.)財物損失:
例如車禍導致之機車,衣褲,眼鏡等損壞,(須附相片,估價單,收據)
2.)後續治療費用及其他醫療:
依傷勢預估後續之療養費用及其他非健保醫療費用,例如國術館等民俗療法(附相關資料)
3.)看護費:需有診斷書
4.)工作損失:
1.診斷書
2.薪資證明
5.)精神損失:
依據身份,地位,評估身心受創程度,來要求對方賠償,無一定確定金額
以上項目合計,算出一個確定金額,分攤肇責後向對方要求賠償
3.我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嗎?
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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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115公里
會被罰多少
能不能減輕的配套??
已更新項目:
妳回答得有問題
妳說最高罰6000
但我在一般公路
這�� ...